2019年秋季豐澤區幼兒園、小學、初中招生計劃和范圍出爐!今年豐澤區小學、幼兒園招生有哪些變化?豐澤區教育局教育股相關負責人介紹,小學變化主要體現在:一是新增豐澤區實驗小學城東校區今秋招生,招收6個班學生;二是今年來豐澤務工的流動人口,其隨遷子女申請入讀公辦小學,仍需要提供居住證、務工證(簡稱“兩證”)。“兩證”均需滿一年(含一年)以上(簽發時間截止為2018年9月1日前)。從2021年秋季起,來豐澤轄區務工的流動人口提供的“兩證”及實有人口登記證明均需達一年半及以上。三是戶籍在鯉城、洛江、泉港、臺商投資區的暫住在豐澤區的,屬于人戶分離(人在戶不在)不屬于流動人口,無法申領居住證的,需提供符合“合法穩定住所”條件規定的房屋租賃合同一年(含一年)以上及公安部門辦理的實有人口登記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提供公安部門證明實有人口登記時間為2018年9月1日前);四是泉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規定有變化。目前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正在對原有《泉州市高層次人才享受工作生活待遇暫行規定》和《泉州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暫行規定》進行修訂,待修訂完成后將按有關規定執行。
幼兒園方面,新增豐澤區第五實驗幼兒園今秋招生,招收2個班幼兒。根據幼兒園裝修情況最后確定招生時間。(記者 曾聰虹)
豐澤區2019年秋季初中招生辦法
(一)公辦學校實行免試、就近劃片升學(單校劃片、對口直升)或免試、就近劃片電腦派位升學(多校劃片、隨機派位)的招生辦法。所有小學畢業生(含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均免試升入初中。區屬公辦中學必須完成對口、劃片招生任務,并接收區教育局統籌調配的學生。
(二)民辦學校可依據報名者提供就讀小學期間的《小學生素質發展評估手冊》《學習成長記錄冊》進行自主招生,不得采取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生源。對于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民辦學校,可引導學校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各小學要做好《小學生素質發展評估手冊》的記載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將《小學生素質發展評估手冊》發放給學生。
(三)繼續實行“先對口直升或隨機派位提供公辦初中學位,后由民辦初中招生”的招生辦法。小學畢業生愿意選擇就讀民辦初中的,可以在規定時間里向區招生辦提出放棄公辦初中學位。
招生計劃
豐澤區2019年秋季初中招生范圍
(一)片區內實行免試、就近對口升學或就近劃片電腦派位。
1.戶籍關系在城東街道、華大街道的小學畢業生(華僑大學教職工子女除外)由泉州市城東中學對口招生。
2.戶籍關系在北峰街道及清源街道的環山社區、田邊社區、城口社區、西寶社區的小學畢業生由泉州市北峰中學對口招生。
3.戶籍關系在東海街道(云谷、云山、大坪社區除外)的小學畢業生由泉州市東海中學對口招生。
4.華僑大學教職工的子女由華大附中對口招生。
5.戶籍關系于2019年3月1日前遷入豐澤街道和泉秀街道所轄社區的小學畢業生由泉州市第九中學對口招生。
6.戶籍關系在東湖街道,清源街道的普明社區、后茂社區、環清社區、清源社區,東海街道的云谷社區、大坪社區、云山社區的小學畢業生和戶籍關系于2019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遷入豐澤街道和泉秀街道所轄社區的小學畢業生由泉州市第十中學對口招生。
7.戶籍關系屬于東海街道原云山村的小學畢業生可選擇北師大泉州附中(民辦)和泉州市東海中學(公辦)就讀。
8.泉州第五中學(桂壇校區)面向豐澤區的東湖、豐澤、泉秀3個街道辦事處轄區內小學招收100名畢業生(具有戶籍或學籍)。具體資格審查、報名工作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在鯉城區進行初中招生電腦派位。參加派位未被錄取的,按本招生工作意見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9.泉州第一中學(東海校區)計劃招生600人。
(1)以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面向豐澤區東海街道辦事處轄區內的泉州師范學院第二附屬小學、臨海小學、渚江小學、泉州東海灣實驗學校等4所學校的所有小學畢業生計劃招收500人,具體資格審查、報名工作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在鯉城區進行初中招生電腦派位。參加派位未被錄取的,按本招生工作意見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2)以就近對口直升方式面向泉州第一中學東海校區征地拆遷的原村民直系子女、市直機關單位(指辦公地點在東海行政中心)在編在崗干部直系子女、與泉州第一中學簽訂協議的相關房產業主直系子女等小學畢業生計劃招收100人。
10.經省教育廳確認,泉州第一中學(學府校區)、泉州培元中學、泉州第五中學(桂壇校區)、泉州第七中學等四所學校初中部每所面向鯉城區、豐澤區招收初中特長生50人。被這四所學校確定招收的特長生,不再參與其他公、民辦學校的招生。其他學校一律不得以特長生名義招生。
(二)非本區戶籍的流動人口隨遷適齡子女的小學應屆畢業生的入學條件。
非本區戶籍流動人口隨遷適齡子女的小學應屆畢業生的父母(監護人)其中一方2018年9月1日前且至今仍在豐澤區生活居住并有相對固定的住所(居住證);父母(監護人)其中一方于2018年9月1日前且至今在我區合法務工(勞動合同)、經商(營業執照)等有效證件。居住證、營業執照或勞動合同為2018年9月1日前,且至今仍在有效期內。2021年秋起,居住證、務工證均需達一年半以上。
其中戶籍在鯉城、洛江、泉港、臺商投資區的居住在豐澤區的,屬于人戶分離(人在戶不在)不屬于流動人口,無法申領居住證的,需提供符合“合法穩定住所”條件規定的房屋租賃合同一年(含一年)以上及公安部門辦理的實有人口登記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實有人口登記證明簽發時間為2018年9月1日前,且至今仍在有效期內)。
符合以上情況的非本區戶籍的隨遷適齡子女的應屆小學畢業生欲就讀我區公辦中學的,于7月19日—20日攜帶相關證件,分別按片區到區屬公辦中學泉州市第十中學、泉州市東海中學、泉州市北峰中學登記、核實;確因容量問題無法接收的,由區教育局進行統一調配,不服從統一調配的,視為自動放棄。
泉州市第十中學、泉州市東海中學、泉州市北峰中學片區安排:泉州市第十中學對應豐澤街道、東湖街道、城東街道、華大街道所屬小學;泉州市東海中學對應泉秀街道、東海街道所屬小學;泉州市北峰中學對應北峰街道、清源街道所屬小學。非豐澤區小學應屆畢業生的按居住證所屬街道到安排對應的公辦中學登記。
有關事項
(一)豐澤轄區的小學畢業生要求就讀區屬公辦中學初中的均應填寫“2019年泉州市豐澤區初中新生報名登記表”,由小學審核、匯總,于6月15日前送交區招生辦,經區教育局審核確認后,以備各中學辦理學生入學手續。
(二)在豐澤區就讀具有鯉城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要求回鯉城派位就讀的按規定填報鯉城區招生辦印制的升學志愿表。
(三)戶口屬豐澤戶籍但目前未在本轄區小學就讀的畢業生攜帶戶口簿、學歷證明到區招生辦登記、審核,領取“2019年泉州市豐澤區初中新生報名登記表”,到所在就讀畢業小學蓋章后,于6月15日前交區招生辦。具有豐澤區戶籍在鯉城區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如已報名參加鯉城區電腦派位,不再安排在我區初中就讀。
(四)申請參加泉州第五中學(桂壇校區)、泉州第一中學東海校區搖號的學生,由各小學初審,匯總后于6月15日前送豐澤區招生辦。雙胞胎(含多胞胎)小學畢業生若要求在同一所初中學校入學就讀,應申請簽約捆綁以同一報名號參加電腦派位。
(1)泉州市第二實驗小學、豐澤區實驗小學、豐澤區第二實驗小學、豐澤區第三實驗小學、豐澤區第五實驗小學、豐澤區湖心實驗小學、豐澤區第一中心小學、豐澤區第二中心小學、豐澤區第三中心小學等9所小學畢業生要求參加泉州第五中學招生電腦派位的,填寫“2019年泉州市豐澤區初中新生報名登記表”(志愿欄只能填寫五中,填寫其他市直及鯉城區屬中學,志愿無效);
(2)不在東湖、豐澤、泉秀3個街道辦事處轄區小學就讀,但具有3個街道辦事處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如要求參加泉州第五中學招生電腦派位的,攜帶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學歷證明到區招生辦登記、審核,領取“2019年泉州市豐澤區初中新生報名登記表”,到所在就讀畢業小學蓋章后,于6月15日前交區招生辦;
(3)泉州師范學院第二附屬小學、臨海小學、渚江小學、東海灣實驗學校4所所有小學畢業生要求參加泉州第一中學東海校區招生電腦派位的,填寫“2019年泉州市豐澤區初中新生報名登記表”(志愿欄只能填寫泉州一中東海校區,填寫其他市直及鯉城區屬中學,志愿無效)。
(五)軍人子女就讀初中學校,根據泉州市教育局、泉州軍分區政治部聯合制訂的《泉州市貫徹教育部、總政治部〈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泉教綜〔2013〕73號)等相關文件精神,予以優待。
軍人子女申報材料報送泉州市軍分區審核匯總后,符合條件學生名單由泉州市教育局提供給區教育局。
(六)高層次人才子女就讀初中學校,根據《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人才“港灣計劃”的若干意見》(泉委發〔2017〕6號)等相關文件精神,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
(七)在我區經商的臺商子女,由其暫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所屬片區公辦初中就學。
(八)民辦學校初中招生在區教育局管理下進行招生,學校應按區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免試招收初中新生。民辦學校初中招生方案于2019年5月18日前報送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備案。民辦學校初中報名時間為6月12日至15日,招生時間為6月30日至7月8日,招生過程要向教育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公開,自覺接受監督。7月10日至11日將擬錄取招收的新生名單報送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并抄送區招生辦。7月24日至27日各民辦學校到區招生辦辦理錄取手續,招生辦應嚴格按抄送的新生名單辦理相關手續。
(九)未經市教育局批準,公辦和民辦中學都不得擅自跨縣(市、區)招生。未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批,任何學校不得實行分立、合并或以其他形式變相聯合辦學。
非本區戶籍且學籍未在豐澤區的流動人口隨遷適齡子女要求在豐澤區就讀的,須填報“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跨區域就讀申請表”和“2019年***(縣、市)初中新生報名登記表”,經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并報我區教育局審核,否則不予辦理學籍。
(十)嚴格規范學籍管理,各學校要嚴格遵照我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按區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規范招生,認真審核招收的每位學生信息,不得擅自超計劃接收學生。新生入學后,各校應于9月15日前完成新生學籍檔案信息的錄入,上報區教育局審核備案、確認學籍,并按規定建立學生學籍管理檔案(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信息必須統一)。遵循學生、學校、學籍三位一體原則,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學校不得違規招收借讀生,不得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生學籍,不得重復建立學籍,不得為實際不在本校就讀的學生建立學籍,不得接收未辦理完整轉學手續的學生。要嚴肅追究問責,促進責任落實,嚴肅追究違反學籍管理規定的直接責任人員和學校主要領導的責任。
豐澤區2019年秋季小學招生對象
戶籍關系在豐澤區及居住在本區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滿6周歲(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學)的適齡兒童。
豐澤區2019年秋季公辦小學招生辦法
1.持有本區常住戶口的招生對象必須“兩一致”,即適齡兒童與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口一致;實際居住地產權與戶口所在地一致(適齡兒童及其家長戶口所在地的住房必須是他們的實際住所;單身公寓商品房原則上三年提供一個學位)。如戶口和住所分離是因政府項目拆遷房屋造成的,則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屬片區學校上學。
片區內招生對象所落戶口的截止日期為2019年3月1日前。超過截止日期后取得戶口的適齡兒童由學校統一登記后報送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2.非本區戶籍但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豐澤區內購房并已經入住的適齡兒童。適齡兒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應持有房產證且在該住房實際居住的,到居住地所在學校進行登記、審核,由學校匯總后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不服從統籌安排的,視為自動放棄。
3.非本區戶籍的流動人口隨遷適齡子女
非本區戶籍流動人口隨遷適齡子女父母(監護人)其中一方2018年9月1日前且至今仍在豐澤區生活居住并有相對固定的住所(居住證);父母(監護人)其中一方2018年9月1日前且至今在我區合法務工(勞動合同)、經商(營業執照)等有效證件。居住證、營業執照或勞動合同為2018年9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內(2021年秋季起,居住證、務工證均需達一年半以上)。
其中戶籍在鯉城、洛江、泉港、臺商投資區的,但居住在豐澤區的,屬于人戶分離(人在戶不在)不屬于流動人口,無法申領居住證的,需提供符合“合法穩定住所”條件規定的房屋租賃合同一年(含一年)以上及公安部門辦理的實有人口登記證明 (房屋租賃合同、實有人口登記證明),登記時間為2018年9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內(2021年秋季起均需達一年半及以上)。
4.香港、澳門、臺灣、華僑和外籍適齡兒童
(1)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適齡兒童申請在我區入學,其父親(母親)為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由區教育局根據其父親(母親)房產所在地或居住地統籌安排入學;其父親(母親)為本區戶籍的,由其父親(母親)戶籍地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適齡兒童申請在我區入學,其父親和母親均非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且均非本區戶籍的,申請就讀公辦學校,應滿足父親(母親)應在豐澤區居住及務工年限滿1年(含1年)以上的條件。需提供居住證和務工證,均需滿1年以上(2021年秋季起,居住證、務工證均需達一年半以上)。
(2)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學生因家長在豐澤區購房置業或工作需隨父親(母親)在豐澤區生活而要求在豐澤區就讀小學的,依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教育廳、臺辦、財政廳、團省委<關于進一步加強臺商子女在閩就讀服務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07〕210號)要求,由區教育局審核后,統籌安排到居住地所屬片區內小學就讀。
(3)華僑、外籍學生申請在我區就讀小學的,依據教育部《中小學接受外國學生管理暫行辦法》(教育部1999年第4號令)的有關規定,外國學生由區教育局審核后,統籌安排到居住地所屬片區內小學就讀。
豐澤區2019年秋季民辦小學招生辦法
民辦小學應立足服務本區域,優先招收本區域適齡兒童,自覺規范招生行為,堅持免試入學的原則,不得采用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生源,不得進行虛假宣傳。民辦學校招生方式應按上級文件精神執行,要嚴格按區教育局核準的招生計劃控制班生額,不得超計劃招生。
豐澤區2019年秋季小學招生程序和時間
為確保招生工作規范、有序,各小學統一按以下程序和時間招生:
(一)招收片區內適齡兒童入學程序和時間:
7月5日—7月6日:各小學接受服務片區內戶籍適齡兒童報名登記。
7月15日—7月17日:各小學匯總片區內戶籍適齡兒童登記情況并進行資格審核。
8月1日前:各小學公布服務片區內戶籍適齡兒童資格審核與錄取結果并及時分發錄取通知書。
(二)招收流動人口隨遷適齡子女入學程序和時間:
7月6日—7月8日:相關小學接受流動人口隨遷適齡子女申請入學登記。
7月15日—7月17日:相關小學匯總申請入學的流動人口隨遷適齡子女登記情況并進行資格審核。
8月1日前:相關小學公布流動人口隨遷適齡子女資格審核與錄取結果并及時分發錄取通知書。
(三)香港、澳門、臺灣、華僑和外籍適齡兒童程序和時間:
與招收流動人口隨遷適齡子女程序和時間同步。
2019年秋季豐澤區招收流動人口隨遷適齡子女公辦小學名單
東湖街道:豐澤區第一中心小學(含少林校區);
豐澤街道:豐澤區第二中心小學;
泉秀街道:豐澤區第三中心小學、豐澤區第五實驗小學;
東海街道:豐澤區第四中心小學、豐澤區云谷小學、豐澤區云山小學、豐澤區臨海小學、豐澤區寶山小學、豐澤區渚江小學;
城東街道:豐澤區第五中心小學、豐澤區鶴山小學、豐澤區烏嶼小學、豐澤區潯江小學、豐澤區東星實驗小學、豐澤區海濱實驗小學;
北峰街道:豐澤區第六中心小學、豐澤區群石實驗小學、豐澤區見龍亭實驗小學;
清源街道:豐澤區第七中心小學、豐澤區環清小學、豐澤區西湖小學;
華大街道:豐澤區第八中心小學。
豐澤區2019年秋季幼兒園招生辦法
(一)各公辦幼兒園繼續堅持“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原則,組織戶籍在所劃定的招生片區內的適齡幼兒按時就近免試入園,所招收的適齡兒童,其戶籍關系必須是2019年3月1日前落戶在豐澤區服務區域內并實際居住,報名時必須提供戶籍證明、房產證或真實有效住房證件(購房合同或購房貸款合同),其中房產證或真實有效住房證件(購房合同或購房貸款合同)必須和實際居住地相符,各公辦幼兒園招生服務片區和招生規模必須于4月15日之前在幼兒園網站公布。公辦幼兒園的收費情況詳見附件2。
(二)民辦幼兒園應自覺規范招生行為,不得進行不實宣傳。要嚴格按區教育局核準的招生計劃控制班生額,不得超計劃招生。對持有居住證和務工證的進城務工人員,民辦園應優先招收。
(三)要加強對集體辦和民辦園招生工作的指導和督促,區教育局在公布招生工作意見的同時,各幼兒園必須在公示欄公示幼兒園收費情況(詳見附件2),公示內容應與實際收費一致,為轄區內的適齡幼兒(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學前教育提供服務和便利,并接受價格主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的監督。
(四)根據2016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取消民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實行備案制度的規定。民辦幼兒園收取保育教育費標準由幼兒園根據辦園成本、市場需求等因素確定,接受價格主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的監督。民辦幼兒園收費標準一并納入上述各級各類幼兒園2019-2020學年度收費情況公示中,并接受監督。
豐澤區2019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對象
戶籍關系在豐澤區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滿3周歲(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其戶籍遷入截止時間為2019年3月1日前 。
豐澤區2019年秋季幼兒園招生程序和時間
為確保招生工作規范、有序,全區公辦幼兒園統一按以下程序和時間招生:
6月20日各幼兒園向社會發出招生通告。
7月2日—7月4日:各公辦幼兒園接受服務片區內適齡兒童報名登記。
7月11日—7月13日:各公辦幼兒園匯總片區內適齡幼兒登記情況并進行資格審核。
8月1日前:各公辦幼兒園公布服務片區內適齡兒童資格審核結果并分發錄取通知書。
民辦幼兒園采取自主招生的辦法,但應優先招收居住在幼兒園周邊的適齡幼兒,招生結果于8月25日前送區教育局備案。
豐澤區2019年秋季幼兒園招生要求
(一)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各公辦幼兒園在招生過程中,應向社會公開招生時間、招生計劃、招生服務區域范圍、招生辦法和招生結果(即“五公開”),嚴禁收取與入園掛鉤的“借讀費” “贊助費” “捐資助學費”等。
(二)各幼兒園必須嚴格按文件規定的要求招收,嚴格控制班生規模,小班新生原則上控制30人以內;不得違規招收不足入學年齡的幼兒入讀小班。
(三)繼續落實《福建省委組織部 省教育廳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高層次人才子女就讀中小學和幼兒園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15〕34號)以及《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泉州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暫行規定〉的通知》《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泉州市高層次人才享受工作生活待遇暫行規定〉通知》(修訂中)、《福建省貫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辦法》(政聯〔2013〕1號)和《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軍分區政治部關于印發泉州市貫徹教育部、總政治部〈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的通知》(泉教綜〔2013〕73號)、《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泉州市貫徹落實教育部、總政治部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的補充通知》(泉教綜〔2015〕29號)、《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進一步支持民營企業健康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泉委辦發〔2018〕34號)、《中共泉州市豐澤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豐澤區高層次人才子女入(轉)學實施方案>的通知》(泉豐委人才〔2017〕8號)等規定的有關照顧優待政策。
(四)要認真貫徹《殘疾人教育條例》。除特教學校(班)招收殘疾幼兒入學外,各幼兒園都應優先接受片區內具有參加集體生活和學習活動能力的殘疾幼兒入學,特別要做好招生范圍內輕度智障幼兒的隨班就讀工作,不得歧視或拒收。
(五)在完成片區內的招生任務后,學園如還剩有學位,可招收戶籍在服務區外居住在學校附近的豐澤區適齡兒童。
爭春時 趕訂單2025-02-13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站长统计
CopyRight ©2019 闽南网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