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5月16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吳小玉 文/圖)16日上午,豐澤交警在市區豐澤街、田安路、刺桐路、東湖街等重點路段開展違停專項整治行動,在2小時內查處了占用非機動車道的違停行為56起,對1輛車采取拖移。
一些車主為圖方便,直接將車停放在非機動車道上,不僅影響他人通行,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這不,在豐澤街公交站旁,一輛閩C牌照的白色奧迪車直接斜停在非機動車道上,擠占了近一半的路面。豐澤交警二中隊民警依法在違停車輛上粘貼違法停車告知書,并通知車主及時挪車。
針對上午查處到的這些不按規定停車的駕駛員,將面臨著100元的罰款。
黑色小車因違停被拖走
豐澤街的奧迪小車違停
民警柳樹博介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機動車應當在交警部門依法施劃的路內停車泊位或有對外開放的路外停車場等規定的地點停放。一直以來,豐澤交警持續加強對占用非機動車道、人行道的違停車輛進行常態化治理,違停車輛已有所減少,但仍有不少駕駛員將車輛違停在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接下來,豐澤交警還將持續進行違停專項整治,形成嚴抓嚴管的高壓態勢,給廣大的非機動車駕駛員營造一個暢通有序的通行環境。
交警部門提醒,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