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4日,豐澤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發熱患者就診管控工作的通告發布,內容如下:
豐澤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發熱患者就診管控工作的通告
近期,央視新聞曝光某醫療機構因未嚴格執行落實相關規定、未按要求采取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導致新冠疫情傳播,被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相關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被調查處理。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仍然十分嚴峻,哨點監測作用的發揮尤為關鍵,為進一步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全區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現就疫情期間加強發熱患者就診管控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出現發熱癥狀的人員,一律到轄區內6家設置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見附件1)就診。全區其他醫療機構(包括民營醫院、門診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個體診所、村衛生所、醫務所室、護理站)一律不得收治發熱病人,如違反規定診治發熱患者,將依據相關規定嚴厲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區防控辦設置違規收治發熱病人舉報電話:0595-22508275,歡迎廣大市民積極舉報違規收治發熱患者的醫療機構,對舉報線索經查實的給予500元獎勵。
二、全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凡發現發熱患者,一律要查驗健康碼、測體溫、信息登記、在指定隔離點隔離,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將發熱患者轉送到就近的發熱門診就診,其中:日間撥打所在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值班電話(見附件2),由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派車進行轉送;夜間撥打120,由市120急救指揮中心派車進行轉送。對拒不服從轉送的發熱人員,相關醫療機構要立即將相關信息向患者居住場所所在街道辦事處(各街道辦事處值班電話見附件3)報告,由所在街道辦事處進行跟蹤,督促其就近到發熱門診就診,形成閉環管理。
三、全區各藥店在銷售退燒藥、止咳藥時,必須實名登記,詳細記錄購買人身份證號、目前居住住址、手機號碼、發病2周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購藥時癥狀等信息,對購藥的發熱患者本人還需進行體溫測量,若體溫超過37.2℃,藥店需立即按上述第二大條要求撥打有關電話并配合好轉運工作。對違規售藥的藥店,將依據相關規定嚴厲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藥店違規售藥舉報電話:12315,歡迎廣大市民積極舉報,對舉報線索經查實的給予500元獎勵。
四、衛健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及各街道要通過海報、宣傳欄、微信公眾號等宣傳媒介,在全區各類醫療機構、藥店及社區等場所加大轄區內6家設置發熱門診醫療機構的宣傳,引導全區發熱等可疑癥狀患者自覺就近前往發熱門診就診。
五、請廣大居民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如出現發熱、干咳、腹瀉、乏力等可疑癥狀,不要自行購買和服用藥物,不要到民營醫院、門診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個體診所、村衛生所、醫務所室、護理站治療,應自覺避免接觸他人,規范佩戴口罩后,到設置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檢查治療,就醫過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對不遵守發熱患者就診管控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豐澤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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