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安全。17日上午,豐澤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召開專題會議,部署2021年清明節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
清明節期間歷來是豐澤區森林防滅火最為緊要時期,清明祭祀活動、近期天氣炎熱等各種因素疊加,火災風險隱患突出,森林防滅火形勢嚴峻。
豐澤區要求,各有關街道要成立專項工作小組負責具體實施,采取街道包社區、社區包組、組包戶、管護人員包片等形式落實火源管理措施,做到山有人護、責有人擔、事有人管。區直各部門按照方案分工,共同抓好森林防滅火工作。
清明節期間,豐澤區將在全區開展春季森林防火宣傳月活動,做到宣傳進社區、進林區、進景區、進學校、進工地、進墓區;倡導文明祭祀,引導廣大群眾移風易俗、文明祭掃,以鮮花、音像等低碳環保安全的形式,以及網上祭奠、遠程祭祀等新方式文明祭掃,營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的良好氛圍。
豐澤區發布清明節森林防火禁火令,戒嚴期為3月25日至4月15日,禁火期間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公安機關將強化執法,從嚴處罰,保持野外違規用火高壓打擊態勢。各有關街道在重點林區進山路口、墳墓較集中等重點部位合理科學設置臨時森林防火宣傳檢查站,開展防火宣傳、進山登記、防火檢查等工作。對進入林區人員攜帶的煙花、爆竹、金紙等易燃易爆祭禮物品嚴格管控,勸導、收繳火種,提倡以鮮花換祭禮物品,嚴防掃墓群眾攜帶任何火源進山。
豐澤區要求,區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街道半專業森林撲火隊和社區群眾性森林撲火隊等靠前駐防,集中待命、嚴陣以待,進入臨戰狀態。清明節期間,各有關街道、區森防指有關成員單位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認真做好應急值守、火情監測和值班調度工作,確保森林防滅火各項工作及時、有序、科學、高效開展。
社區森林防火居規民約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結合本社區實際,特制定本居規民約:
一、每個社區居民要自覺遵守森林防火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森林防火期內,未經批準,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嚴禁在山邊、林緣、山田邊燒草、燒糞。農業用火在森林防火區實行集中用火制度,非森林防火區實行用火自主登記制度。
二、每個社區居民都有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的義務,一旦發現山火,應立即向社區居委會報告,并自覺參加撲救和做好自身安全(學生、小孩、婦女、老、弱、病、殘人員一律不得上山參加撲救)。
三、每個社區居民要積極舉報森林火災肇事者,并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工作。
四、社區居民不準帶火種進入森林防火區,不準在森林防火區內玩火、吸煙、野炊。
五、社區居民在森林防火區上墳時嚴禁點香燭、燃放煙花鞭炮、燒紙錢,提倡上墳送鮮花、栽紀念樹、網上祭掃等文明新風。
六、社區居民自留山、責任山由社區居民各自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七、對癡、呆、傻、智力障礙人員,由其家屬、親戚落實好專人看管監護,避免引發森林火災;因未成年人、癡呆人員、精神病者引發的火災,由監護人承擔責任。
八、違規進行野外用火查處屬實的,處以500元至3000元罰款;故意放火燒山,救火的一切開支費用及所造成損失由肇事者負責,并處以5000元罰款,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九、本居規民約的解釋權歸社區居民委員會。
十、本居規民約自2021年3月18日起實施,全體社區居民及居住在本社區的外來居民要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