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3年11月10日,惠安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某石材公司開展雙隨機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存在未按規定開展應急預案演練的問題。執法人員依程序對該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處理結果
該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一條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規定,并結合《福建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2022版)》,惠安縣應急管理局決定給予該公司罰款人民幣10000元的行政處罰。
安全知識科普
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演練是應急管理的重要環節。只有制定完備的應急預案,并進行定期演練,才能確保在發生突發事件時,能夠做出最佳的應急處置,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演練進行統籌安排,包括經費保障、演練計劃和物資以及組織實施措施等內容。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