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月16日訊(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吳曉忠)13日,時值2017年春運剛啟動,惠安交警大隊螺城中隊在國道324線161卡口設立春運流動服務站,排查整治過往車輛交通違法行為。
10時22分,螺城中隊民警在對一輛閩C2***Y牌小轎車進行排查時,通過警務通系統查詢到,駕駛員陳某僅持有E證(摩托車駕照),而陳某現場出示的駕照卻是C1E證。隨后,民警對這本粗糙的證件進行核查,一眼辨識出這是本假證件。
民警依法將其帶至中隊做進一步調查。據介紹,駕駛員陳某,29歲,輞川人。原來陳某的這本駕駛證是花6000余元托人從外地辦的,其本人從未參加培訓和考試。殊不知被坑,是本查不到的假證件。
根據交通安全法等相關規定,陳某因未取得駕駛證,且使用變造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汽車類機動車,被處以拘留10天,罰款350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