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指認現場
【結果】
嫌疑人18小時歸案 為隱匿證據藏車棄牌
當天凌晨5點,辦案民警迅速與家住臺商投資區東園鎮的王某聯系。電話接通后,王某直接掛斷。于是,民警又編輯了短信發給王某,施加攻心力度,講明政策,要求其主動配合調查。同時,中隊還派出警力前往王某家中做進一步的偵查,可王某家門戶緊閉,無人在家。
4月10日下午,距發案時間18個小時后,懾于壓力,王某到紫山中隊自首,對其駕駛套牌的閩C5***6號小型轎車在惠安黃塘鎮省吟村路段肇事逃逸的事實供認不諱。
據王某交代,其駕駛套牌轎車發生事故后,趁著夜幕的掩蓋,駕車往洛江方向逃竄,至黃塘鎮虎窟村一偏僻路段時,匆匆將車牌卸下,然后繼續駕車往洛江區馬甲鎮方向逃逸。到達馬甲鎮后,王某將車停放在馬甲鎮區的一居民樓的小區停車位,把車輛用車罩罩住,同時把先前卸下的車牌用報紙包好,然后打車從馬甲鎮返回惠安居住地,途徑洛陽橋時,對司機稱要下車方便,趁機將套用的車牌扔入橋下,試圖讓其沉入滔滔江水中,毀滅證據。
天網恢恢,根據王某的供詞,民警在洛江馬甲鎮查扣了肇事車輛,也在洛陽橋方向找到了車牌。為何駕駛套牌車?對此,王某稱,2010年自己因為受騙買了這輛車,交了四萬車款,才發現賣車人所留的信息、車輛牌證都是假的。抱著僥幸心理,他仍然駕駛該車上路行駛,為避開檢查,平時只能藏頭縮尾。為了掩人耳目,王某還在前擋風玻璃貼上其它車輛的年檢及保險標志。
民警在對肇事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車架號已被故意磨毀,發動機號也是磨毀后貼上的。該車的來歷將交由刑偵部門作進一步的調查。目前,該案件將移交當地派出所做進一步偵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