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8月14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林凱佳 何冰倩 文/圖)前一晚上喝酒隔天開車,酒勁未退仍是酒駕。昨天下午,惠安交警大隊東橋中隊的民警在凈峰鎮農業銀行路口開展摩托車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時,查獲了一起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而被查的駕駛員李某12日晚上飲酒,到昨天下午酒勁都沒有消退。
李某被民警攔下
昨天下午4時許,民警攔下了一部沿凈峰鎮湖街由西向東行駛的二輪摩托車方向。在檢查過程中,李某滿身酒氣,引起民警懷疑。面對民警,李某“理直氣壯”地稱,自己沒有喝酒。然而,經現場酒精呼氣檢測,李某當時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54mg/100ml,已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
看到測試結果,李某傻眼了。面對酒精呼氣檢測結果,李某很驚訝。想了想,他告訴民警,前天晚上,他和朋友在家中相聚時喝了不少酒,記不清喝到幾點。第二天,他也沒胃口吃飯,清醒后感覺沒事了就駕車上街辦事,沒想到酒勁到第二天下午仍未散盡,真是“從月出醉到日落”。
根據相關規定,民警依法對李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作出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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