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3月11日訊(通訊員 陳德江 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王惠敏)來自惠安崇武的蔣某本是一名出租叉車的司機。今年1月15日,蔣某在駕車回家途中偶遇正在路邊執法的崇武執法中隊的人員,朝王某吐口水報復后逃離現場。日前,蔣某因涉嫌侮辱他人被惠安縣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今年1月19日中午12時許,惠安縣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崇武中隊的工作人員王某(男)到山霞派出所報警稱,其被他人故意吐口水侮辱。
原來,今年1月15日中午12時,王某和同事身著制服在惠安山霞后洋村路段執法,當時他們正對一輛貨車進行安全檢查,突然有一輛銀灰色的小轎車從后方開過來,在靠近的時候,車上的一名男性駕駛員突然朝王某臉上吐了一口水,待王某反應過來的時候,該男子加速駕車逃離了。雖然整個事情發生得很突然,但王某還是認出那個駕車男子,且王某和幾個同事都看清了嫌疑男子所駕駛的那部小車是一部銀灰色的雪鐵龍(車牌號碼尾數是**16)。
據王某回憶說,前年5月份的一天,王某和同事在崇武執勤過程中,發現一部貨車超載等手續不完整,該車車主蔣某在阻擾執法不成后,只得自己將貨車報廢了,王某懷疑當天駕車朝他吐口水的正是那個蔣某。
隨后,民警通過查詢王某所提供的那部小車車牌號碼,證實車主正是王某所懷疑的蔣某。1月24日中午12點,山霞派出所民警通過偵查獲悉,嫌疑人蔣某正駕車從惠安往崇武方向開來,山霞派出所立即組織警力在山霞路段進行設卡堵截。12點30分,嫌疑人蔣某駕駛那部雪鐵龍途經山霞鎮政府路口被攔截下來了。民警隨即將嫌疑人蔣某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
嫌疑男子蔣某,今年49歲,是惠安縣崇武人。在派出所,他剛開始拒不承認其朝他人口水的違法事實。辦案民警將事先調取到的現場路邊監控和執法視頻呈現在蔣某面前,蔣某百口莫辯,只得乖乖交代了自己朝他人吐口水的違法事實經過。
原來,蔣某因前年5月的時候,其一部貨車因超載被惠安縣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崇武中隊查獲,后被勒令強制報廢,導致蔣某損失了十幾萬元錢,蔣某因此一直對崇武執法中隊的人員懷恨在心。今年1月15日這天中午,蔣某看見執法人員站在路邊執法,就開車靠過去朝工作人員吐了一口口水后駕車逃離了。
目前,違法嫌疑人蔣某因涉嫌侮辱他人,被惠安警方處以行政拘留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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