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2月23日訊(閩南網記者 尤燕姿 吳圳烽 文/圖)近日,泉州市惠安縣東嶺鎮奇盛花苑住戶陳先生向閩南網反映:惠安東嶺電廠亂收費,希望有關領導能管一管。
陳先生說,自己在繳電費的時候,發現東嶺電廠營業廳代收了一筆10元的垃圾處理費,自己還需要承擔一筆0.12元/度的線損和維護費。他平時不住這里,只有過年才回來,平時家里就老人在,他覺得這兩筆費用不合理,不應該由業主來承擔。
22日上午,記者來到事發小區,走訪了小區群眾、電廠及東嶺村委會等,了解該小區用電及物業費、垃圾處理費等相關情況。
業主反映:電廠這兩項收費不合理
22日上午,記者來到位于惠安縣東嶺鎮東興街的奇盛花苑小區,該小區為開放式小區,小區樓下為商鋪,樓上為住戶。從樓梯和過道等公共場所來看,散落著許多紙屑、樹葉等垃圾;在居民住戶的樓門前,衛生打掃得還算干凈。
陳先生說,他這次回來過年,去營業廳繳電費時才發現,清單里有一筆10元的垃圾處理費,他詢問后得知,這是代村委會收取的費用。他告訴記者,自己住的是商品房,已經買了十幾年了,小區也有物業,也繳了物業費,為什么還要繳這筆10元的垃圾處理費。此外,他在繳費清單中發現,還有一筆0.12元/度的線損和維護費,他說自家的電費已經0.533元/度了,為什么還要多繳這筆線損和維護費。
陳先生質疑電費繳納清單上的垃圾處理費和線損及維護費
物業回應:物業費不包含垃圾處理費
記者在小區內詢問多家住戶時,大部分人對這筆10元的垃圾處理費并沒有疑慮。住戶許先生說,自己前年購買了這里的房子,這里屬于東嶺村委會,為了孩子讀書,把戶口也遷來了。
“一般都是物業的工作人員直接把費用截圖發給我,我就直接用微信轉賬給對方了。”許先生說,物業費40多元,還有一筆10元的垃圾處理費,6元的公用照明電費材料和維護維修。繳了兩三年了,許先生說自己并不覺得這10元的垃圾處理費有什么不妥當。
記者電話聯系到該小區物業公司負責人張先生,他介紹,奇盛花苑住戶不到200戶,商戶也才30多戶。小區物業費是按照房子的平方數來收取的,其中沒有包含垃圾處理費。有的業主會把物業費、電費、垃圾處理費及用照明電費材料和維護維修費統一繳到物業這里,由物業代收的10元垃圾處理費,再上繳到村委會;而有的業主是直接到電廠營業廳繳納電費和10元垃圾處理費,物業費另外繳納。
奇盛花苑
電廠解釋:按照政策標準收費
隨后,記者來到東嶺電廠營業廳,對于0.12元/度的線損和維護費,營業廳工作人員向記者出示了一份落款時間2020年1月,東嶺鎮人民政府的紅頭文件,《關于收線損及維護費的批復》大致內容為:同意東嶺電廠將線損及維護費分擔給用戶承擔,并按0.12元/度收取。
工作人員向記者出示的紅頭文件
東嶺電廠營業廳
對此,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之前也有很多群眾不理解來詢問,他們都一一做了答復。由于東嶺的情況特殊,還沒有實行電改,所以就存在這筆線損及維護費。
而對于群眾反映的收費標準不同,工作人員介紹,例如奇盛花苑的住戶有本鎮戶口的,也有非本鎮戶口的,對于東嶺本鎮戶口,優惠政策采用的是階梯價;非東嶺本鎮戶口,就按0.533元/度+0.12元/度的標準收取。
工作人員表示,按照來開戶人的身份證識別是否為本地戶口。如果是本地戶口的居民開第一個戶,就享受階梯價,而有的人用電量比較大,就會開兩個三個,但不管開幾個戶,都只能享受一個階梯價。
工作人員向記者透露,奇盛花苑的住戶有一部分是東嶺電廠的用戶,還有一部分用的是小區內自己的變壓器,所以收費的標準會存在一定差異。
對于電廠營業廳代收垃圾處理費一事,東嶺村委會副主任張志堅介紹,村委會委托電廠代收10元垃圾處理費已經八九年了,全村只要是東嶺電廠的用戶,都由電廠代收垃圾處理費。張志堅還介紹,垃圾處理費即生活垃圾轉運處理費用,也就是居民獲得生活垃圾處理服務所應支付的費用。惠安各鄉鎮的征收標準不同,村一級都是嚴格按照鄉鎮的規定來收取的,收取的方式主要是兩種:一種是將垃圾處理費附征于水、電、燃氣等公用事業收費;另一種是通過村級、社區或者物業管理機構直接向公眾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