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都是肉長的,她一個女人也不容易,我再留5000元給她兒子當學費!”小許對執行法官說,“請再幫我們制作一份和解協議,這個案件就結了!”近日,這一幕發生在惠安法院內。
(黃暉/繪)
原來,林某曾因經營缺資金向小許借款10.6萬元,可欠款未還林某就過世了,小許將林某的妻子阿鳳及其兒女告上法庭,經惠安法院開庭審理,阿鳳被判應還欠款。
近期,法院查凍阿鳳賬戶7.1萬元,小許看在阿鳳一個女人當家還要供兒子上大學不容易,決定扣去阿鳳需付的執行費1500元后,再給她留5000元,以6.45萬元抵10.6萬元的債務。
丈夫借款未還過世
妻子兒女被告還債
事情得從2008年說起,當年,林某因經營缺資金,分兩次向小許借款計10.6萬元,其中一筆是由校服貨款4.6萬元轉為借款,另6萬元是現金借款,以林某出具的欠條為據。2011年1月,林某過世,10.6萬元的借款未還。
2013年7月,小許將林某的妻子阿鳳及其3個兒女告上法庭,要求他們償還林某所欠款項。惠安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經查,阿鳳雖未和林某領取結婚證,但兩人于1989年5月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形成事實婚姻關系;林某的子女均明確表示放棄繼承林某任何遺產。
據此,法院判定,林某借款發生在其與阿鳳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該借款為夫妻共同債務,無論阿鳳有否繼承林某遺產,現阿鳳應承擔還款責任。
看在女人當家不易
原告減去4萬多元債務
雖然法院于2013年9月做出判決,但阿鳳遲遲未將欠款還給小許。
去年春節前,小許向阿鳳催討,阿鳳因對方不答應減免部分款項而拒不償還,后鬧上法庭,雙方也鬧得不愉快。今年1月,小許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多次執行未果。
近日,惠安法院通過“點對點”網絡銀行,查控凍結阿鳳賬戶7.1萬元。法官了解了雙方的情況后,召集雙方進行協商,通過做全方位的思想工作,以期能解開兩人心中的結。
協調期間,小許說阿鳳一個女人當家不容易,而且孩子還在上大學,考慮到這些因素,他決定扣除阿鳳需支付的1500元執行費后,再給阿鳳留下5000元,只拿走賬戶里的6.45萬元,了結了10.6萬元的債務。(記者 林志安通訊員 洪耀賓 陳澤明 陳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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