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戶口需要變更民族信息應該如何申辦?需要哪些材料?閩南小編為您整理公民戶籍民族信息變更申辦須知。
公民變更公民民族申辦須知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1958年1月9日)
辦理條件
民族成份已經市級以上民族工作部門確認的,公民可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核準變更民族成份。年滿二十周歲者不得再變更民族成份;但公民父母均系少數民族或同一個少數民族成份,而公民本人卻系漢族或其他少數民族成份的,民族成份因故出現邏輯性錯誤,可申請變更民族成份,不受年齡限制
申報材料
①申請報告
②《居民戶口簿》
③居民身份證
④經市民族事務主管部門核實并簽署審核意見的證明材料
▲要求更正民族成分的,除提交其本人的證明材料外,還應同時提交其父母親的原始戶籍檔案。此外,年滿20周歲不再更改民族成份。
辦理流程 派出所窗口受理
數量限制 無限制
辦理期限
派出所5個工作日內上報縣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縣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5個工作日內上報市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市級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不核準的決定,派出所在接到上級公安機關核準或不核準的決定后,2個工作日內將結果通知申請人
收費標準及依據 不收費
受理部門 全市各派出所
受理地址 全市各派出所
受理時間 正常上班時間
聯系方式 各派出所戶籍窗口電話
聯系人 各派出所戶籍窗口民警
監督投訴 0595-2218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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