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籍貫?
籍貫,是祖居地或原籍。詳細指的是 祖籍地,是一個家族族群的某一時期的某一位祖先的長久居住地 ,詳細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長久居住地或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一些已經離開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經離開了家鄉(xiāng)的人,他們的后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鄉(xiāng)(即祖籍)來作為自己籍貫。
公民需要變更籍貫該如何申辦?需要提交哪些材料?閩南小編為您整理公民變更戶籍籍貫指南。
公民籍貫變更指南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1958年1月9日)
申報材料
①申請報告
②《居民戶口簿》
③居民身份證
④相關證明材料
特殊情況:
① 申請變更籍貫為臺灣省籍的,對于父母一方現籍貫為臺灣省籍,其子女要求變更籍貫為臺灣省籍的,可憑父母的戶籍檔案申請變更;對于父母現籍貫不是臺灣省籍,但申請人要求變更籍貫為臺灣省籍的,申請人必須提交由泉州市臺灣同胞聯誼會出具并加蓋泉州市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印章的《籍貫證明》;對于申請更正籍貫為臺灣省籍的,申請人必須提供其原始戶籍檔案資料。
②金門縣和馬祖縣屬福建省行政轄區(qū),籍貫屬于金門縣和馬祖縣的不能變更為臺灣省籍。
③未滿十八周歲的大陸籍人,其父(或母)離異后與臺灣省籍同胞組成新的家庭,其籍貫由父母商定;已滿十八周歲,仍與父(或母)一起生活的,可自行選擇。
辦理流程 派出所窗口受理
辦理期限
派出所5個工作日內上報縣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縣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5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不核準的決定,(如屬變更臺灣省籍的縣級公安機關應在5個工作日內上報市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審批,市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不核準的決定),派出所在接到上級公安機關核準或不核準的決定后,2 個工作日內將結果通知申請人。
收費標準 不收費
受理地址 全市各派出所
受理時間 正常上班時間
聯系方式 全市各派出所戶籍窗口電話
聯系人 全市各派出所戶籍窗口民警
監(jiān)督投訴 0595-2218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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