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生醫學證明版次說明
1.第一版:1996年啟用。《出生醫學證明》在紫外燈照射下顯示的“中國婦幼衛生”圓形標志右上方沒有“五角星”標志。
2.第二版:1999年啟用。增加防偽功能,在“中國婦幼衛生”圓形標志右上方增加了一顆無色熒光“五角星”防偽標志,在紫外燈照射下顯示。同時對第一版《出生醫學證明》的個別文字進行了修改,將《出生醫學證明》下方的“出生證編號”,相應地將其英文翻譯由“Birth NO.”改為“Birth certificate NO.”;《出生醫學證明》右方英文版說明“china”中的小寫“c”改為大寫“C”。
3.第三版:2003年啟用。《出生醫學證明》由兩聯增加為三聯,增加的一聯為接生單位存根。在原防偽印制技術基礎上,采用專用圖案水印,水印圖形為齒輪中央環五角星。中國版圖及環形圖案內隱含“中國婦幼衛生標志”及“五角星”圖案,在紫外線燈照射下顯示。
2004年12月1日起,在《出生醫學證明》副頁和存根聯“出生證編號”處增印了電子水印防偽條碼。將檢測板平壓于該防偽水印條碼上,當檢測板于0角度時,防偽水印條顯現“出生證”字樣;檢測板逆時針轉動60度,防偽水印條顯現“人口登記”字樣;檢測板逆時針轉動120度,防偽水印條顯現“CSYXZM”字樣(即《出生醫學證明》的拼音字頭)。
二、出生醫學證明編號說明
1.《出生醫學證明》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統一地區編號,福建省編號以“35”開頭。
2.2000年起,《出生醫學證明》的《居民身份證》號碼由15位增加到18位。
3.2000年起,《出生醫學證明》編號前按順序增加一個英文字母,如2000年起編號前加“A”,2001年加“B”,依次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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