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0月24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王唯佳 文/圖)今年21歲的男子林某前幾天剛考到駕駛證,還沒來得及領證,就被鯉城交警查獲了。因駕駛與其準駕車型不符的無牌摩托車等違法行為,該名男子一口氣被扣了25分,其駕駛證也將被注銷。
林某被民警攔下
昨天下午4時許,鯉城交警二中隊民警帶領協勤隊員在南環路巡邏,發現一名年輕男子駕駛一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便將其攔下檢查。當民警要求其出示駕駛證時,該名男子說自己前不久剛剛考到駕駛證,還沒來得及去領取。
經核查,該名駕駛員姓林,來自貴州,今年21歲,10月11日剛剛取得準駕車型為C1的駕駛證。不過,林某的行為明顯已經違法了。當民警告知林某,其行為屬于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非汽車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隨車攜帶機動車駕駛證,將面臨罰款520元、記25分的處罰。
“我的車是在浮橋買的,當時沒留意是否有牌照和相關手續,也不知道駕駛這樣的車還需要取得摩托車駕駛證。”得知處罰結果,林某傻了眼,連連辯稱自己不知情。
24日,林某到駕管所領取了駕駛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注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對此,林某后悔不已,說自己花了幾千塊錢學車,好不容易才拿到駕駛證,沒想到這么快就被注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