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泉州網持續關注改裝電動三輪車“橫行霸道”亂象,并深入分析亂象反復回潮的原因。相關報道見諸報端后,鯉城、豐澤交警部門分別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但執法人員前腳離開,不少非法營運的改裝電動三輪車就又出現,整治成效并不明顯。
既然相關部門明確電動三輪車不能上路,那么銷售市場環節又是如何監管的?昨日,鯉城區多部門再次聯合開展非法營運三輪車及車輛占道經營專項整治行動,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電動三輪車銷售市場進行突擊檢查。
執法人員檢查電動三輪車的相關憑證
行動 兵分三路查處非法營運三輪車
作為鯉城區強基促穩“共建美好古城”城市秩序整治提升“5+1”行動的重要部分,昨日,鯉城區多部門再次聯合開展非法營運三輪車及車輛占道經營專項整治行動,出動執法人員160余人,分三組對中心城區三輪車無證或違規載客和占道經營行為進行查處。
“請將車子移到旁邊,停止占道經營行為。”15時40分,鯉城區城管部門查獲2輛占道經營車輛。這2輛電動三輪車都進行過改裝,載著一車滿滿的水果。據執法人員介紹,個別車主私自改造車輛用于流動經營,占用城市道路影響群眾通行,影響了城市形象。此外,交警部門暫扣了這2輛無牌無證上路的電動三輪車。
在涂門街百源路口、威遠樓廣場、天后路口周邊,聯合執法人員分工明確,對各自職責范圍內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本次整治共查扣電動三輪車13輛,對13起三輪車違規行為進行處罰,并根據現場掌握情況到中山南路店面調查非法銷售電動三輪車情況;同時對用電動(燃油)三、四輪作為經營工具的流動攤販進行整治,累計勸導流動攤點39處,店外店17處,暫扣占道經營車輛24輛。
2輛用于流動經營的電動三輪車被暫扣
突擊 追溯源頭檢查銷售市場
根據行動方案安排,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交警部門對整治行動中涉及的不符合相關標準的機動三輪車,拼裝、改裝機動三輪車以及非機動三輪車加裝機械動力裝置等進行調查取證。
在天后路口,交警查獲一輛非法改裝電動三輪車,車主提供相關購買憑證,其一再表示車輛是正規渠道購買的。“電動車店給安裝的車篷。”車主表示,他去年從中山南路一家電動車行購買了該車,花了3200元,車行幫忙安裝了車篷,其他并未做過改裝。交警在獲取車主提供的相關車輛銷售憑證后,移交給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進一步調查取證。
隨后,記者跟隨執法人員來到位于中山南路的一家電動車行,在該車行門口就擺放了三輛電動三輪車,中間一輛明顯進行過車篷加裝,而在店內則擺放了10余輛電動三輪車。執法人員要求車行提供所銷售車輛的“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國家摩托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報告”及車輛“合格證”等憑證。
“如果車行銷售不符合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的電動三輪車,一經查證將面臨5萬元至20萬元的處罰。”執法人員表示,他們重點檢查商家所銷售的車輛能否提供認證證書、合格證等。對檢查發現的車輛改裝問題,將由市綜合執法支隊到場進一步核實。
規定 所有電動三輪車 在泉州都無法上牌
據了解,去年12月,為及時消除低速電動車交通安全隱患,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進一步促進全市交通安全形勢穩定好轉,根據《關于開展低速電動車交通亂象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有關要求,泉州工商部門就開展了三輪、四輪電動車市場專項整治活動。
整治重點包括:查處無照經營行為;查處電動車經營者違反注冊登記法律法規行為;查處銷售不合格、假冒侵權電動車的行為;查處經銷“三無”產品,改裝、拼裝電動車等違法行為;查處虛假宣傳誤導、欺詐消費者的廣告違法行為。對銷售改裝(加裝遮陽傘、篷)、假冒商標、偽劣電動車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加大抽檢工作力度,對銷售的三輪、四輪電動車進行抽檢,對不合格產品依法予以立案查處。
“從銷售環節進行加強監管。”據鯉城區整治辦相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鯉城區將繼續追溯源頭,對整治行動中發現涉及的生產、銷售不符合相關標準的機動三輪車,拼裝、改裝機動三輪車以及為非機動三輪車加裝機械動力裝置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進一步予以查處。
記者注意到,如果是合法、合規生產的電動三輪車,其實是可以銷售的。不過,交警部門提醒,所有電動三輪車在泉州都無法上牌,即使購買了也不能上路,更別提用于非法營運。
(記者 張曉明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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