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00元,沒錯。非常感謝法官,這下終于可以安心過年了!”近日,泉州一家商貿公司的10名工人來到鯉城法院,領取了被拖欠已久的工資。
此前,經勞動仲裁委調解,被執行人泉州某商貿公司應向10名工人支付拖欠的工資合計近8萬元,但卻一直未履行。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執行干警前往該公司經營地調查,卻發現公司已停業,其法定代表人杜某明也不知所蹤。盡快找到杜某明,成了執結案件、幫助工人拿回工資的關鍵。
1月8日中午,鯉城法院接到了杜某明出現在安溪某地的線索。鑒于永春法院距離杜某明所在地較近,鯉城法院于是將相關信息通過執行指揮中心發送給永春法院,請求協助。永春法院接收到相關請求后,立即組織干警趕往安溪,順利將杜某明控制。鯉城法院執行干警則火速奔赴永春將其帶回。路上,杜某明直言未想到自己遠在安溪,竟會被永春法院和鯉城法院以聯動執行的方式抓到。
在返回鯉城的路上,執行干警耐心向杜某明釋法,督促其盡快還款,否則只能在拘留所里過年。聽到干警的話語,剛開始還打馬虎眼的杜某明當即表示可以湊足款項還款。
最終,杜某明將全部款項交付鯉城法院指定賬戶,鯉城法院隨即將這一好消息通知10名工人,讓其盡快到法院領取欠薪。
據悉,2019年12月以來,在上級法院的統一協調下,全市多家法院開始嘗試跨域執行協作,鯉城、永春、石獅法院成為其中的試點法院。兄弟法院相互協作有利于擴大執行的地域空間,節約了大量的時間和警力,破解了被執行人身在外地,承辦人無法及時采取強制措施的困境。該案正是依托跨域執行協作機制,永春法院支援警力對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進行控制,鯉城法院火速交接,并予以妥善處置,順利將勞資糾紛案件執行完畢,保障了工人合法權益。(記者黃墩良 通訊員王漢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