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鯉城公安分局發布關于獎勵舉報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的通告,呼吁、鼓勵廣大群眾積極舉報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行為并實行舉報獎勵。
通告稱,舉報范圍為鯉城區涉嫌電信網絡詐騙活動的違法犯罪線索。線索范圍包括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詐騙的違法犯罪行為;充當“取手”為電信網絡詐騙相關人員取錢的違法犯罪行為;出售、買賣公民個人信息、個人手機卡、物聯卡、銀行卡、對公賬戶、營業執照、網絡社交工具等,出租、出售微信,支付寶賬戶,用于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活動,或架設、使用GOIP、多卡寶、“貓池”群呼設備、短信群發平臺等,為詐騙團伙提供通信服務、資金轉移通道、技術支持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公開懸賞緝捕的涉嫌電信網絡詐騙的犯罪嫌疑人;其他與電信網絡詐騙相關的違法犯罪行為。
據悉,群眾舉報的線索,經查證屬實,按照下列標準對舉報人給予一次性獎勵。公安機關根據舉報線索抓獲一般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嫌疑人的,每抓獲1名(須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下同)獎勵2000元至5000元;抓獲幕后金主,每抓獲1名獎勵5000元至10000元;公安機關根據舉報線索抓獲與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相關的“黑灰產”等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每抓獲1名獎勵1000元至5000元;公安機關根據舉報線索抓獲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在逃人員的,每抓獲1名獎勵1000元至3000元。
凡是檢舉、揭發或提供線索,幫助公安機關打掉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窩點,每打掉1個犯罪窩點,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10人(含)以下的,根據影響范圍、涉案金額獎勵1000元至10000元;10人以上的獎勵10000元至100000元;公安機關根據舉報線索抓獲組織他人偷渡或其他方式出境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組織者的,每抓獲1名獎勵1000元至5000元;對通信運營商、銀行機構工作人員排查發現涉詐線索并向公安機關舉報,經查證為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案件并抓獲犯罪嫌疑人的,每起案件獎勵1000元至5000元;及時勸阻制止群眾被騙的,每起獎勵1000元至3000元。
對群眾提供的線索,經公安機關查實構成犯罪的,依照獎勵辦法支付獎勵金,并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及安全。對窩藏、包庇犯罪人員,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舉報人應保證舉報內容真實可靠,如借舉報之名實施誣陷他人行為的,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記者王麗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