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將至,各類祭掃活動增多,加之近期天氣晴好,氣溫回升,森林火災風險隨之加大。
近日,鯉城區發布森林禁火令,3月25日0時起至4月15日24時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
關于發布森林禁火令的通告
根據《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清明節期間在森林高風險區禁火的通告》(泉政文〔2015〕33號)要求和《森林防火條例》規定,區政府決定從2021年3月25日0時起至4月15日24時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火期間,嚴禁攜帶火種進山入林,嚴禁燒灰堆肥、燒田埂草、焚燒香燭紙錢、野炊燒烤和燃放煙火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違令者,按照《森林防火條例》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第二項、第六十四條第二項的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森林火警電話:12119。
特此通告。
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