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洛江區出臺智能裝備產業專項政策—《洛江區落實泉州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 進一步加快智能裝備產業發展的八條措施》(以下簡稱《八條措施》),對園區內智能裝備企業中經認定的市級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安居服務、貢獻獎勵等服務保障方面,扶持力度空前,著力營造人才“生活港灣”。
其中,企業年納稅高于500萬元(含)、不足1000萬元的,每年予以該企業1個自主擇校,年納稅高于1000萬元(含)的,每年予以該企業2個自主擇校名額;對市級第一、二層次人才,分別提供150平方米、120平方米的轄區安置房用于居住,工作服務滿5年及以上的,按照相關規定可辦理產權過戶至名下;經認定的市級第一至五層次人才,按其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稅區級留成部分的100%予以獎勵。
洛江正抓住洛江智能裝備產業園列入市首批人才工作直接聯系點的契機,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進智能裝備企業創新發展、提質增效,努力把園區建成人才孵化基地、成果轉化平臺,不斷推動洛江智造生態新城區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