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真真說,水尾樹碑可能是泉州最早的護林碑
閩南網4月3日訊 你知道鄉規民約里,怎么處罰砍樹者嗎?在洛江虹山鄉,一方立于1844年的石碑,道出當地護林妙招:毀林者必須“罰戲一臺,餅十斤”。
最近,許多城里人奔著金黃的油菜花田,去虹山鄉游玩,有些人或許沒留意到,油菜花田旁有片占地26畝的樹林,這些樹木平均年齡在200歲以上。
上周泉州市文物保護管理所研究員黃真真,發現這片古林中,一棵約四層樓高的大樹,樹梢被寄生植物緊緊纏繞,樹上面掛著鐵牌,寫著“福建古樹名木”,并且有編號,鐵牌顯示,這是棵200歲的油杉,“如果沒有把寄生植物清除,這棵古樹或許將失去生命”。
樹林旁,有方“大清道光甲辰年仲春”立的“水尾樹碑”。黃真真說,道光甲辰年是1844年,到今年正好是170年,水尾樹碑可能是泉州最早的護林碑,2001年6月,碑被確定為泉州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003年4月市政府又立碑保護這方古石碑。
碑刻內容顯示,這些樹是一位叫“存素公”的先人所種,裔孫念祖德之飴,商議立碑保護這片樹林。碑中界定林地保護范圍,并約定無論是什么姓氏,家底是強是弱,都不得砍伐樹木,如果有違反規定的人“立即率眾共誅,決不寬縱”。碑中約定,禁盜砍松柏雜木,甚至是茅草,違反規定的“罰戲一臺,餅十斤”。
黃真真說,“罰戲一臺”正好與泉州民間習俗吻合,泉州人在年節里常有以村莊為單位,邀請劇團演出,娛樂大眾。洛江區文體旅游局彭副局長認為,所罰戲劇應該是高甲、梨園戲等本地比較常見的劇種。
被寄生植物所纏繞的古樹如何處置?洛江區文體旅游局解釋,文保單位是對石碑等進行保護,古樹不在文物保護范圍內。虹山鄉政府工作人員說,按照村規民約的“不得私自搶奪盜砍”,所以比較適合的辦法,可能還得讓樹林遵循自然規律生存,但他會跟相關部門反映此事。(海都記者 吳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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