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想通容易 親人這關難過
截至今年11月9日,根據中國紅十字會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網統計,全國已登記器官捐獻志愿者39516人,已成功捐獻4867例,救治器官衰竭患者13745人。在福建泉州,也有一群志愿者填寫捐獻自愿書,愿意在自己過世后,捐獻出遺體或器官。
人走了,火化了也沒了,不如捐出去,做一件有意義的事。很多志愿者抱著這樣的想法,只是,自己想通很容易,讓親朋好友理解,卻很難。
他們當中,有的想方設法爭取家人同意,有的干脆瞞著家人,自己填寫自愿書,也有的人面對家人的懇求,只好妥協放棄。
石獅的林國禮捐獻器官手術前,妻子過來見他最后一面(資料圖片)
他們說我神經病,但也尊重我的決定
3年前,在海都記者的陪同下,蔡娟來到泉州紅十字會辦公室填寫《福建省人體器官捐獻自愿書》和《福建省自愿捐獻遺體登記表》時,在所有可以捐獻的項目上,都打了勾。
“我不是為了出名,當時找不到單位登記,才想到了海都報。”53歲的蔡娟獨自在晉江經商,親人和朋友得知她登記捐獻器官時,都罵她是神經病,填寫自愿書時,親屬同意一欄里,是她當教師的侄女簽字的。
老家的母親是反對的,一提到死了以后捐出器官,所有人都不愿再往下講。蔡娟卻認為,沒有人有權利為她的身體做選擇,人的精神才是永恒的,死后的軀體能幫到別人,是很實在的好事。面對性格倔強的她,家人和朋友沒再多說什么,尊重她的決定。
對于器官捐獻,蔡娟年輕時就有這個想法了。她說,父親是醫生,為人開明,年輕時,她翻看父親的醫學書籍,讀到關于器官移植延續生命的內容,當時還跟父親討論這事,父親也贊同這種幫助別人的方式。
施比受有福,她認為,捐獻遺體器官不過是幫助別人的一種方式。
人火化了也是沒了,為什么不幫助別人
晉江女孩小吳,也是在3年前填寫器官捐獻自愿書。不過,她不敢讓父母知道,當時是讓妹妹幫忙簽字的。
大學期間,小吳就有了捐獻器官的想法。當時看到新聞說一個女生死后捐獻器官,她就覺得這是件“很酷”的事情,但后來仔細想了想,覺得這也是件很平常的事情,“人火化了也是沒了,為什么不幫助別人?”
她跟朋友、同學和家人都說起這件事,幾乎所有人都覺得她的想法很奇怪。“父母那一輩的人,受傳統觀念影響,覺得這種事不吉利,不太贊同我,同學也有不贊同的,但他們也不反對。”小吳說,大學畢業那年夏天,剛好是她生日,就想做件有意義的事情來紀念,于是在網上搜索器官捐獻的資料,輾轉聯系到泉州紅十字會,填寫好器官捐獻自愿書后,再寄給紅十字會。
小吳很佩服,有個學醫的同學想捐獻自己的遺體,因為目前的她,只能接受捐獻器官,還不太能接受捐獻遺體。
她覺得,器官捐獻并不是無知者無畏的事情,是需要了解、熟慮后才能做的決定,是對自己選擇的尊重,也是對被捐獻者的尊重。
沒想到還得經過兒女同意,算了,算了
“人走了,燒了也沒了,不如捐出去給醫學院搞科研。”家住泉州市區的許阿伯,他的想法和小吳的很像。
83歲的他腿腳不便,跟兒子住在一起。凌亂的屋子放滿書籍和報紙,平常在家里看電視、報紙打發時間的他,在今年5月突然有了捐獻遺體的想法。
于是,他給海都熱線通95060打來電話,想咨詢遺體捐獻的流程。然而,得知人走了以后,要捐獻遺體還需要家屬同意,阿伯打了退堂鼓。
“算了,算了。”許阿伯說著,咧著嘴露出苦笑。他從房間里拿出一張紙,上面歪歪扭扭地寫著幾行字。那是他的遺囑,他不想兒女在他死后跟隨閩南風俗大操大辦,只希望能安靜地離開世界。他曾經跟兒女們提過捐獻遺體,卻遭到強烈反對,“他們覺得那樣子的話,靜悄悄的,不像個葬禮”。
老人不愿多說兒女的事情,他原本以為,捐獻遺體只要自己填寫自愿書就可以了,沒想到還是要經過兒女的同意才行,他想了想,還是算了。
父親極力反對,只好將捐獻的想法擱置
和許阿伯類似的,47歲的王先生在經過父親的極力反對和阻攔后,只好將捐獻器官的想法擱置下來。
王先生出身農村,現在是泉州市區某重點中學的老師,不久前,他接觸到遺體、器官捐贈的相關信息,受過高等教育的他,認為“人最終總要離開這個世界,只是離開的方式不同而已”,死后將遺體器官捐贈,在他看來,是個很好的選擇。
對于王先生的想法,妻子起初有些驚訝,但后來還是支持。從小也接受過“身體發膚受之父母”教育的他,覺得在完成志愿登記前,要征得父親的同意。父親曾是名鄉村教師,他原本覺得,一向通情達理的父親也會支持,可沒想到,才剛提起這件事,就遭到父親的嚴厲責備和反對。
父親的理由是,雖然人去世火化,可骨灰還在,還能供后人祭奠,如果捐了遺體,連祭奠的物件都沒有,哪怕僅是捐器官,想到親人的遺體要在手術刀下手術,也難以接受。而且,即便他能同意,鄉里鄉親的,還不知道會怎么議論。無奈之下,王先生選擇妥協。
和王先生父親一樣想法的人,其實并不少。“好好一個人,死了已經可憐,還得再挨刀取內臟,留個傷疤,不是更殘忍嗎?”南安61歲的賴阿姨說,以前常聽村里老人說,人要完整地走,她不能想象捐獻器官這樣的事情,發生在自己和親人身上。
南安的黃女士則認為,捐獻器官是無償自愿的,純粹是做好事沒有錯,器官給了醫院,除了一本榮譽證書外,要是捐獻者的家人以后生病,或者遇到意外,會有人來幫助他們嗎?要是沒有人幫他們,那這不就是白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