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著悲痛捐器官 是大愛精神
自從科室里有了第一例器官捐獻,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重癥醫學科的劉玉琪主任,就開始經常關注這方面的工作,但她卻發現,現在的形勢遠比她想象的嚴峻很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曾報道,目前在我國,每年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大概有150萬人,但其中只有約1萬人能夠做上手術。
傳統觀念造就的不愿捐,對制度政策不了解導致的不懂捐等諸多原因,是現在形勢嚴峻的根源。在劉玉琪和泉州市文聯副主席陳瑞統看來,要改變人的觀念很難,需要一個過程,目前的工作,除了要給予捐獻者及其家屬更多的敬重和幫助外,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和加強宣傳相關政策和制度,讓更多人了解、理解,站在科學、理性的角度去對待和選擇。
泉州市遺體、器官捐贈情況
(來自泉州紅十字會自2005年來的統計數據)
遺體捐贈:登記170人,實現捐贈11例(截至昨日)
器官捐贈:登記90人,實現捐贈16例(截至昨日)
其中,今年以來,泉州已完成器官捐贈10例,超過以往歷年總和,截至目前,位居全省首位。
器官捐獻流程
條件
無絕對年齡限制,原則上,有關器官或組織的功能良好,沒有感染艾滋病或者其他嚴重傳染病,沒有癌癥者,一般都適合。
有意捐獻的
公民怎么做
生前可通過書面形式,向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捐獻辦)或紅十字會的捐獻登記站申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辦理相關手續;
在醫院的宣傳欄內獲取資料,按照資料要求,自愿登記后,由兼職協調員轉交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
在紅十字會網站填寫報名資料。
捐獻過程
1.醫院兼職協調員發現潛在捐獻者,如果直系家屬同意,則幫忙完成相關登記手續。
2.經院內會診、醫學專家復核,確認捐獻者病情確不可逆,經醫院倫理委員會論證通過后,報送捐獻辦,將資料錄入系統。
3.當捐獻者在臨床上達到待捐獻狀態時,在救治醫院兩名以上醫生確認并宣布死亡后,由獲取小組進行人體器官獲取并保存。
4.完成捐獻后,由醫院恢復捐獻者遺體原貌。
嚴峻形勢遠高出想象
上個月,海都報發行員張元章的兒子在外省遇車禍腦死亡,悲痛的老張說服老伴,捐出兒子的器官。
得知老張是泉州本地人,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重癥醫學科的劉玉琪主任很震驚。“當我開始了解器官捐獻工作后,發現形勢遠比我想象的嚴峻很多。”劉主任說,目前在南京軍區福州總醫院排號等待腎移植的病人,達到1000余人,而2011年至2015年,福建省內自愿器官捐獻者為70人,泉州目前有16例器官捐獻,僅有兩例是泉州本地人捐獻,其他基本來自外省。器官捐獻者稀少,相反的是,等待移植器官的病人很多,可見形勢的嚴峻程度。
“遭遇車禍、工傷,或者腦出血,如果病情嚴重,達到腦死亡程度,是沒有任何機會存活的,即使用最好的藥物和設備救治,也只能維持心跳半個月左右,死亡結局不可避免。”劉主任說,當科室里出現腦死亡并適合捐獻器官的病人,醫生就會向家屬介紹有關這方面的工作,但往往被家屬拒之門外。從去年開始,福建省的器官捐獻協調員,開始全面宣傳推廣器官捐獻工作。協調員24小時開機工作,只要得知病人家屬不排斥且有捐獻意愿,他們就會立馬趕來,向家屬解讀政策,幫助他們協調一些事宜,“但協調員常常是空跑一趟,很多人在觀念上還是無法接受器官捐獻”。
給予更多的敬重與幫助
中國作家協會會員、泉州市文聯副主席陳瑞統說,人們樂于談生的話題,死亡卻是個不愿觸碰的話題。更何況,“身體發膚受之父母”等傳統觀念,本身就對器官捐獻形成一種觀念上的障礙。在他和劉玉琪看來,改變人的觀念是很難的,這需要一個過程。遺體器官捐獻,是建立在自覺自愿的基礎上,因此首先要讓民眾逐步地了解、理解,站在科學、理性的角度去看待和選擇,才能接受、介入并參與其中。
器官捐獻是善事、正能量的事,救助他人延續生命,也是對死者生命和精神的一種延續。而家屬忍受著失去親人的悲痛,同意捐獻器官,去救助處在危險中的生命,這樣的選擇需要非凡的大愛精神,是感人至深的,應該受到全社會的尊敬。因此,對于捐獻者及其家屬,希望有更多人敬重他們,而不是去反對或者潑冷水,傷害逝者與生者的尊嚴。
除了在精神上、輿論上的敬意和贊揚外,社會和政府機構應該對捐獻者親屬,在其他方面給予幫助和支持,讓他們感受到人情的溫暖、人文的關懷,這樣也有助于鼓勵更多相關情況的人士,愿意把親人器官捐獻出來。
□遺體器官捐贈困境
傳統觀念根深蒂固
在閩南,傳統觀念還比較根深蒂固,很多人對捐獻親屬遺體器官一事還難以接受,還要顧慮親友議論、事故后續處理等因素,這也是目前捐贈數量少的主要原因。根據要求,遺體器官捐贈,需要爭取直系親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同意。按照全國各地通行的慣例,只要有一個親屬不支持,就無法完成申請登記,難度可想而知。即便有志愿者生前已經得到親屬的支持,完成填表申請,但在過世后,親屬變卦的案例也有不少。
志愿者無法跟蹤維護
泉州紅十字會工作人員稱,已完成的16例器官捐贈中,大多是突發意外,生命無法挽救,才由家屬臨時做出捐贈的決定,事先登記的志愿者非常少。這里就牽涉到一個難題,很多登記捐獻的志愿者,到真正捐獻可能是好多年之后的事,對于這部分群體,又該如何跟蹤與維護?
“沒辦法跟蹤,我們也不可能去跟蹤。”泉州紅十字會黃劍明副會長明確說道。由于捐獻遺體器官的特殊性,這件身后事,必須由親屬來幫助實現,紅會方面無法進行跟蹤回訪。一般情況都是志愿者過世或病危時,由親屬主動找紅會,提出說當事人此前有這個意愿。但有些親屬臨時接受不了,使得許多志愿者最終因各種原因沒有實現捐獻。
對捐贈機制不夠了解
黃劍明強調,遺體器官捐獻都是秉承自愿無償的原則,捐獻者家屬不需付出任何費用,同時也得不到什么費用,針對一些家庭困難的志愿者,紅十字會將協調減免一些醫療費用,以及幫家屬向省永生天使基金申請相關的補助金。部分家屬在填寫捐獻申請前,會詢問能得到多少費用,工作人員通常會告知他們,如果家庭確實很困難的,將可以申請適當的補助金,但這筆補助是很明確的,金額將視家庭困難程度而定,因為這不是交易,更不是買賣。
除此之外,對于捐贈的流程,包括怎么申請登記、完成捐贈、遺體如何處理等,許多市民都還不甚了解,這也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力度宣傳。(海都記者 林莉莉 陳邵珣 攝影 王金淼 編輯 蔡偉藝 劉榮寅 視覺 方立祺 肖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