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臺風、暴雨、狂風等自然災害造成的家庭財產損失,都能得到補助。因為晉江市政府為每一位晉江市戶籍人口及持晉江市公安局簽發的有效期內居住證并實際在晉江居住的外來人口(簡稱已辦理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外來人口)都投保了社會治安綜合保險。具體的理賠,請看下文:
居民不需承擔保費,自然享受人身財產保險保障,遭遇突發自然災害、公共事件導致人身傷亡或住房倒損,可獲得保險理賠,其中人身傷亡最高補助10萬元、房屋受損最高1.5萬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住戶,在遭遇房屋因災受損的情況下,可再按核定比例獲得額外保障,最高限額1萬元。
自然災害損毀民房每戶最高補助限額1.5萬元
保障范圍為:農村和街道辦事處住戶所有且長期(一年以上)居住的住房(產權屬國有、集體的房屋、商品房、出租房不納入保險范圍),由于火災、爆炸、雷擊、臺風、龍卷風、暴雨、暴風、颮線、洪水、雹災、冰凌、泥石流、崖崩、突發性滑坡、飛行物及其他空中運行物體墜落;外來不屬于被保險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體及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或沖擊等造成城鄉住戶房屋損失以及在非戰爭狀態下因部隊軍事行動所造成的房屋直接損害。
自然災害造成傷亡每人最高補助限額10萬元
保障的范圍為:戶籍在晉江市的自然人在全國各地(港澳臺除外),或者具有暫住資格證明的外來人口在晉江轄區內,由于暴風、暴雨、崖崩、雷擊、洪水、龍卷風、颮線、臺風(熱帶風暴)、海嘯、泥石流、突發性滑坡、冰雹等自然災害以及森林火災、飛行物體及其他空中物體墜落造成的人員傷亡;在政府所有自有場所內(包括影劇院、體育館、圖書館等)和政府組織公共活動的場所內(包括政府租借用本外地場所舉行展覽會、招商會、新聞發布會、群眾性體育活動、文藝演出、大型會議等)發生的火災、爆炸、踩踏、摔傷、擠壓等意外事故以及在上述場所內因建筑物改動工程、電梯故障意外、廣告牌及附屬建筑墜落、各種設施坍塌、傾覆等原因造成的人員傷亡;以及在上述場所中政府公務人員執行公務時遭受到的外來傷害;在上述災害中施救和發生在晉江區域內的“見義勇為”行為所造成的人員傷亡;非政府行為的其他場所(包括民營企業)因火災、爆炸意外事故引起的傷亡需由政府出面墊資善后的人員傷亡給付,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約定負責補助。
理賠途徑
01
撥打理賠客服電話95518,聯系所在村村委會
或晉江調度0595-82030560
02
在“福建人保財險”微信公眾號發送“報案”二字
另附:各鎮、街道保險理賠專員電話
理賠時必須提供相關手續:由自然災害引起的需提供氣象證明、所在鎮(街道)的事故證明;由火災引起的需提供火災證明;人員受傷需提供:疾病證明、出院小結、用藥發票、用藥清單等;造成殘疾的需要提供評殘證明;人員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證明、戶口注銷單;搶險救災“見義勇為”行為的需提供縣級以上政府部門的認定證明;同時有兩個以上法定受益人時,應提供其中一人為代理人的證明;保險公司認定必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