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監管 讓電商平臺遠離“店大欺客”
■王敏 王攀 于佳欣
“雙11”再次襲來,優惠和讓利的旗號再度成為各大電商吸引消費者的不二法寶。然而,新華社記者經過調研發現,在如火如荼的平臺大戰中,不少賣家已經對高昂的折扣深感不堪重負,一些商家選擇“賠本賺吆喝”,甚至出現一些價格欺詐、以次充好等現象,這需要引起包括監管部門在內的各方高度重視。
電商平臺和品牌企業本來是平等合作關系,然而現實發展過程中電商平臺的規模持續壯大、話語權不斷增強,已經成為客觀現實。在消費者、品牌企業和電商平臺構成的利益關系中,有的電商平臺占據壟斷地位,事實上成為規則制定者和主要監管者。看臉色行事、敢怒不敢言成為不少中小商家的心態。
也正是因為這一態勢,為了備戰“雙11”,諸多商家不得不遵循電商平臺要求參加各種優惠活動,深陷低價促銷戰,加劇行業惡性競爭。一分價錢一分貨,這是顛撲不破的市場準則。在一味追求低價的背后,必然會造成假冒偽劣產品泛濫,最終損害消費者利益,甚至拖累整體經濟結構的調整和產業的轉型升級。此外,還出現了價格欺詐現象,不少商品先漲后降,制造折扣假象,觸及法律底線,背離誠信商業原則。
避免店大欺客,首先需要政府部門的依法監管。制度是市場運行的底線與準繩,面對持續發展的電商業態,依法依規監管是平衡各方利益、保證經濟良性發展的關鍵基石;避免店大欺客,需要相關電商平臺加強自身的責任感與使命感,不斷提升產品和服務的品質,提高企業誠信,滿足人民群眾需求。平臺企業只有堅持打造創新和公平的市場環境,才能不斷為消費者和制造商提供源源不斷的優質服務,激發市場活力,服務經濟發展。
市區一家超市加入“雙11”促銷的行列
市民凌晨在網上秒殺 傍晚到實體店“血拼”
上周,市民李小姐就發現泉州的各家商場已經開啟了各式各樣的“雙11”購物節活動,部分品牌的折扣甚至達到了3折以下。
“泉州商場里沒有設專柜的牌子,我就到網上買,已經早早地放進購物車里等付款了。泉州有實體店的牌子,我決定直接到實體店買,折扣也很大,看得見質量,買起來更舒心。”李小姐說。
“凌晨網上秒殺,傍晚實體‘血拼’。今天是周五,晚上正好吃飯逛街去,也當是過個節。”市民郭先生說,“作為男性,我還是不太擅長在網上買東西,往年‘雙11’買的東西有一大半都不如意。今年我干脆不看了,直接到實體店享受‘雙11’。”
另外,部分品牌在網上做“雙11”時,提供了線下實體店提貨的服務。“正好到店里再看看,尺寸不對還能換。”市民黃先生說。
除了商場,超市、水果店、服裝店等實體店鋪也紛紛加入促銷。在一家大型連鎖超市,“滿100送50購物券”的宣傳語隨處可見。一家水果超市門口,巨大的橫幅和宣傳標語寫著“雙11”會員特價,可以享受全場8.8折。就連藥店也不例外。“維C銀翹片特價銷售……”市區一家藥店外,不斷地播放著促銷口號。“囤藥是盼著自己感冒么?”這有點詭異的促銷讓市民忍俊不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