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市行政執法局獲悉,《城市管理執法辦法》5月1日已開始實施,城市管理執法人員應持證上崗,執法活動必須全過程記錄。據悉,這是全國首部城管執法規范性文件。
此前,泉州市部分城管已配備執法記錄儀(畫圈處),全程記錄執法過程。
每個中隊必備記錄儀
《城市管理執法辦法》規定,城管執法人員開展執法活動,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以勘驗、拍照、錄音、攝像等方式進行現場取證;在現場設置警示標志;詢問案件當事人、證人等;查閱、調取、復制有關文件資料等;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應當運用執法記錄儀、視頻監控等技術,實現執法活動全過程記錄。
“每個中隊至少需要配備一部執法記錄儀。”市行政執法局有關負責人說,目前,鯉城、豐澤每個中隊配有一部執法記錄儀,洛江也正在配。
“執法過程全程記錄,對城管、對群眾都有利。”該負責人說,“今后,城管與群眾如果再發生糾紛,就有了評判的依據,因為有了全程記錄,該是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
“對于我們執法人員來說,記錄儀讓我們更加理直氣壯,有些想抵賴的違法人在證據面前只能承認錯誤并改正。”鯉城區行政執法局的執法人員告訴記者,他們佩戴的執法記錄儀已全程記錄了違法過程,如果遇到拒不改正的違法人員,執法隊員可以通過記錄儀的回放功能向其展示其違法的全過程。
城管隊伍將統一著裝
目前,各縣(市、區)城管的執法制服不一樣,給群眾帶來辨識混亂。今后,這種情況將得到改變,全市城管的執法制服將統一,今年年底將完成。
“全市城管的執法制服將進行統一。”市行政執法局有關負責人說,城市管理隊伍的統一著裝,絕不僅僅是換個形式,更不是福利待遇,其根本目的是要通過統一服裝制式,進一步推進規范執法、文明執法,建設一支管理精細化、執法規范化、服務人性化的城管隊伍,更好地為城市發展和民生服務。
市民可投訴不規范行為
5月1日起,城市管理執法人員應當持證上崗。市民在遇到城管執法時,可以主動要求城管隊員出示工作證件以及執法記錄儀中的記錄。如果遭遇城管及協管員的行為不規范,市民還可以投訴舉報。
據介紹,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可以配置城市管理執法協管人員,配合執法人員從事執法輔助事務。協管人員從事執法輔助事務產生的法律后果,由本級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承擔。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應當嚴格協管人員的招錄程序、資格條件,規范執法輔助行為,建立退出機制。(記者王金植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