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箱荔枝里放著兩瓶冰水
市場管理方 包裝屬正常現象 遇投訴會幫忙協調
對于水果批發商的這些做法,泉州市水果批發市場的管理方泉州市恒勸市場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沒有接到過這方面的投訴,用衛生紙包裝芒果是目前市場上通用的辦法,這些包裝在產地就已完成。他表示,這不屬于過度包裝,“如果消費者覺得筐里的草紙太多了,可以自己和攤主協商,計算時適當減去一些重量。”而對于枇杷下面放水袋,該工作人員表示是因為天氣熱,這樣可以防止枇杷壞掉。
禾富農貿城的管理方福建禾富農貿有限公司的相關負責人也表示,他們沒有接到過類似的投訴。如果消費者找他們投訴,他們雖然沒有執法權,但會幫忙溝通協調,“如果真存在過度包裝的話會協調讓店主退錢”。“我們也向水果批發市場商戶發過告誡書,要求他們不能銷售有質量問題的水果,也不得短斤少兩。”
部門 包裝實際重量 商家不得隱瞞
市質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之前也發現過這種現象,但因為這既不屬于定量商品,也不屬于零售商品,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執法。他表示,對于零售商品,2004年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并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于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據《辦法》相關規定:糧食、蔬菜、水果或不高于6元每公斤的食品,稱重l公斤以下的,允許20克的負偏差;l公斤至2公斤,允許40克的負偏差;2公斤以上至4公斤,允許80克的負偏差;4公斤以上至25公斤的,允許100克的負偏差。而對于定量包裝商品,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5年5月30日出臺了《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自2006年1月1日起實施。所謂定量包裝商品,是指以銷售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圍內具有統一的質量、體積、長度、面積、計數標注等標識內容的預包裝商品。
“只能呼吁商家誠信經營,公平交易,不要過度包裝。”該負責人建議,市場管理者可以制定公約,對這種行為進行規范。
市工商局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是在紙箱里加塞其他重物,他們可以對商戶進行處罰。但是,如果商戶是用正常加工的包裝,里面沒有其他雜物,他們也不好進行處罰,因為批發水果的包裝并沒有明確的標準,難以監管。按照規范,商品都應在外包裝上標明毛重和凈重,明確告知顧客,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只要商家跟消費者說清楚了,沒有隱瞞包裝的實際重量,就不屬于欺詐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