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坐動車回泉州 取票被收5元手續費
提醒:如果要取票,進出站一定要刷證刷卡 購票攻略要收藏
閩南網6月28日訊 (閩南網記者 張凱航 梁君棟) 吳先生(化名)晚上從福州乘動車回泉州,次日到泉州火車站窗口取票,被告知得支付5元的“鐵路異地售票手續費”。
鐵路部門不是承諾31天內免費取票嗎?這5元收費依據是否另有規定?乘坐動車,要牢記哪些規定才能不被多收取票手續費?
閘機開“綠燈”
取票多交5元“異地售票手續費”
吳先生購買本月26日晚上9:00從福州火車站到泉州的動車票,由于當晚下大雨,動車晚點數分鐘。檢票時,車站方面為方便旅客進站乘車,將其中一個進站閘機開“綠燈”,旅客不需刷證(身份證)刷票可直接通過。
原本沒有取票的吳先生,當時正站在這個“綠色通道”一側,因此選擇了不刷證通過。
一路上,動車走走停停,原本只需75分鐘的這趟車,直到當晚快12點時才到泉州站。出站時,吳先生看到其中兩個閘機通道開“綠燈”,急于回家的他,和許多旅客一樣,選擇不刷證出站。
因為要報銷車費,吳先生次日到泉州火車站窗口取票,工作人員告知需收取5元的“鐵路異地售票手續費”,并出具印有“南昌鐵路局”的手撕收據。吳先生對此有疑問,表示鐵路部門的宣傳是31天內取票不收費,自己是通過鐵路部門的APP在線購票,哪來“異地售票”一說。
工作人員告知,吳先生進出站過閘機沒刷證或刷票,因此需收取這筆費用,如有疑問可咨詢鐵路部門服務熱線12306。
收費系過閘機未刷證票
旅客認為“理由”沒道理
昨日,泉州動車站一工作人員接受閩南網記者采訪表示,5元手續費是中國鐵路總公司統一規定。在乘客取異地車票時,此項手續費是系統自動彈出的加收費用,工作人員也只能根據電腦提示收取。
關于“異地車票”的界定,以及“5元手續費”的收費依據,12306官網《中國鐵路總公司關于明確鐵路客票銷售服務費和異地售票手續費收取政策的通知》(鐵總價〔2015〕365號)第二條描述,“鐵路運輸企業直接設立的售票點,向旅客制售在同城以外其他地方車站登乘的鐵路客票時,可收取‘鐵路異地售票手續費’,收費標準每張客票最高不得超過5元。其中,同城指按直轄市、省會(自治區首府)城市及計劃單列市,或其他地方縣級行政轄區以內范圍。”
《通知》又規定,“各鐵路局要進一步加強代售點、車站售票場所對有關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的揭示公告,組織車站公布與本站同城的車站目錄,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
泉州動車站工作人員介紹,吳先生取票收取手續費收的是異地登乘“制票”服務手續費。而與此同時,在自助售、取票機上,取未乘坐的異地車票并不需要手續費,也因此,不少乘客在售票窗口購票或取異地車票時,他們目前都會提醒乘客,最好到自助機上取票。
工作人員還建議,最好是上車之前就領取車票,若上車之前未領取車票的,則在進出站時都要刷身份證,以此留下完整進出站記錄。這樣的話,即使在異地人工窗口取票,也不用收取手續費。
對此解釋,吳先生并不認可。因為他不需刷證進出站,都是車站允許的,有沒紀錄、需不需要紀錄,責任在車站,不在吳先生。既然如此,車站不應該收取5元的“異地售票手續費”。
僅提供收據
是否涉嫌漏稅
吳先生拿到的是一張“手續費收據”,上面未蓋有稅務公章。因為不是稅務發票,是否涉及偷稅漏稅問題?
閩南網記者撥打南昌鐵路局旅客服務中心“0791-12306”,客服人員介紹,車站收取5元異地取票手續費確實僅能提供上述“手續費收據”,沒有其余發票,全國都是如此。
閩南網記者隨后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客服人員介紹,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發票及稅控系統使用問題的公告》(2013年第76號公告)中的“發票使用問題”里提到,“中國鐵路總公司及其所屬運輸企業(含分支機構)可暫延用其自行印制的鐵路票據”??头藛T也說,吳先生所收到的該收據,是可以作為報銷憑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