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官司在閩南地區較為常見,能否打贏官司,借條的作用至關重要。方寸借條,內藏乾坤。如果借條原件被撕毀,憑復印件能討回錢嗎?昨日,洛江法院公布了一起有關借條的典型案例,或許能有助于市民在借款時多長個心眼。
(黃暉 繪)
好心借錢 借條原件卻被撕毀
阿成(化名)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好心借錢給大華(化名),大華到頭來不僅不還錢,而且一口否認還欠錢。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阿成做生意認識的朋友大華因承攬工程,資金緊張,向他借了10萬元,約定月利率按2%計算,大華親筆書寫了一張借條,并在簽名處加蓋了手印。借款快一年了,阿成自己需要資金,就向大華催討借款。大華先還了2萬元的利息。又過了8個月,大華稱要先還3萬元,要求阿成帶著借條原件到其家中,將償還情況記載在借條原件上。阿成長了個心眼,在去大華家的路上將借條復印了一份。到大華家后,大華以修改借條為由,將借條原件拿過去。令阿成想不到的是,大華接過借條后隨即撕掉,并快速地將借條碎片扔進馬桶沖掉了。阿成當即要求大華重新出具借條,大華拒不出具,兩人一言不合打了起來。阿成只好報警求助。
民警向大華了解情況,大華稱雙方系因生意發生糾紛才打的架,否認了撕借條的情況。由于現場未能找到相關的借條碎片,民警建議阿成以債務糾紛向法院起訴處理。
鑒定結果 復印件同樣是有力證據
于是,阿成持借條復印件將大華告到洛江法院。庭審中,大華否認了借條的真實性,并主張該借條系偽造。阿成當庭提出對借條復印件上的書寫筆跡是否為大華的書寫筆跡、簽名上的手印是否為大華的手印進行鑒定的申請。
然而,沒有借條原件能否進行鑒定,法官心里也沒有底。
經過搖號確定鑒定機構后,大華當著法官的面隨機抄寫當日報紙,包括抄寫借條的內容,作為筆跡實驗樣本,并用雙手十指捺印指紋樣本五份。法庭將之前大華在法院《送達回證》《當事人送達地址確認書》上的簽名原件一起作為樣本,將阿成提供的借條復印件作為檢材送鑒定機構鑒定。
最終,鑒定機構認為,借條復印件中的手寫字跡與所提供的樣本中大華書寫的筆跡是同一人所寫。另外,鑒定機構將檢材中的押名指印與樣本進行對比檢驗,確認借條復印件中的押名指紋與所提供的大華的十指指紋捺印樣本是同一人所留。
鑒定結果出來后,經法官進一步的調解工作,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大華同意一次性支付阿成8萬元及4000元鑒定費用,阿成同意放棄2萬元及利息的請求。雙方簽完調解筆錄后,大華一次性支付了8.4萬元,并繳納了訴訟費用。雙方握手言和。
■法官說法
法官提醒,遇到耍賴總是令人煩心,但做好自我保護才能令其無機可乘。首先,不要輕易將借條原件交給借款人,如確需在借條上備注,最好由出借人書寫。其次,原件應當妥善保管,確保不受潮、蟲蛀、遺失。第三,支付款項和還款最好通過銀行進行,如發生爭議也便于搜集證據。(記者 黃墩良 通訊員 孫玫芳 劉必松 譚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