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據泉州晚報2017年9月8日消息:
泉州出臺石結構房屋改造新政 最高可獲7.2萬元補助
泉州市于2014年啟動石結構房屋改造工作,目前已進入攻堅階段。近日,市委辦、市政府辦出臺《關于進一步推進泉州市城鄉石結構房屋改造工作的意見》,結合改造實踐,圍繞“改什么”和“怎么改”,對原有政策進行了細化和補充。
《意見》明確,將瀕臨倒塌的石結構房屋和人均居住面積低于50平方米且為“一戶一宅”的石結構房屋納入“危緊房”先行改造,并把目前仍居住在石結構房屋內,又確無能力實施改造的低收入群體作為今后石改的重中之重,疊加使用各級各類資金和政策,加大幫扶力度。
重點改造
“危緊房”、農村石結構房 及晉江石獅6個鄉鎮
《意見》明確了今后的石結構房屋改造重點。除了“危緊房”之外,各縣(市、區)重點改造分布于農村的石結構房屋,以及晉江、石獅的6個八度抗震設防區的鄉鎮,即金井鎮、深滬鎮、永寧鎮、錦尚鎮、祥芝鎮、鴻山鎮。而對其他石結構房屋,納入常態化管理,按城鄉規劃要求,分清緩急,分批次進行改造。
資金補助
疊加使用資金政策 加大幫扶低收入群體力度
對仍居住在石結構房屋內,又確無能力實施改造的低收入群體,泉州市疊加使用各級各類資金和政策,加大幫扶力度。其中,市級對石結構房屋改造低收入群體的補助標準為每人(按戶籍登記的人口)6000元,每戶最高不超過24000元;縣(市、區)級的補助標準為每人12000元,每戶最高不超過48000元。市、縣兩級疊加,低收入群體每戶最高可獲補助72000元。
屬于住房危困戶但無法實施就地改造的,符合申請保障性住房條件的,可按規定申請購買或承租保障性住房,原房屋由縣級人民政府征收補償后拆除或封存。封存的補償標準由各縣(市、區)自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