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0月27日訊(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李榮鑫)昨日,泉州交警支隊向社會公布2017年9月以來,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禁駕的5名駕駛人名單。這5人中,有3人因交通肇事后逃逸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另有2人因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且交通肇事后逃逸被終生禁駕。
2017年2月7日凌晨1時許,王某醉酒駕駛閩C99XXX號小型轎車,與吳某駕駛的助力車,在石獅市九二路獅城國際廣場路段發生碰撞,造成吳某當場死亡。事故發生后,王某駕駛肇事小型轎車逃離現場。該案經石獅市法院依法審理后,認定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并判刑。公安交管部門依法吊銷王某的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禁止其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016年9月7日凌晨3時許,蔡某醉酒駕駛閩CR9XXX號小型轎車,與行人岑某在晉江市東石鎮仁和東路匯通大廈路段發生碰撞事故,造成岑某當場死亡。事故發生后,蔡某駕駛小型轎車逃離現場。該案經晉江市法院依法審理,認定蔡某犯交通肇事罪并判刑。公安交管部門依法吊銷蔡某的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禁止其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閩南網記者還了解到,從10月份以來,泉州交警針對“五類重點車輛”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排查,截至10月19日,共查處“五類重點車輛”駕駛人交通違法2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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