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月16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張凱航 通訊員 戴吉成)今天上午8時21分,南安洪瀨的王先生,拿著一個錢包來到洪瀨派出所報警。原來,昨日傍晚6點多,他在自己住處的樓道撿到一個錢包,只是,昨晚因為喝酒了不便騎車來派出所,今日一早,便趕緊將錢包送來。
民警向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www.iosapp77.com)記者透露,經查看,錢包里有現金445元、2張銀行卡、1本駕駛證和1張身份證。身份證屬于南安金淘人凌女士,民警隨后聯系到凌女士家人。
今天下午3點多,凌女士來到洪瀨派出所領走了錢包,還特地找民警要了王先生的電話,向他打了電話道謝。
凌女士說,她租住在和王先生同一棟樓,昨日下午她出門取快遞后回宿舍。昨晚7點多,她準備拿錢包出門逛街時,才發現錢包不見,四處尋找都未果,不料已經有好心人將錢包送回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