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3月16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李肇興 文/圖)16日,泉州市公安局、泉州市衛計委牽頭組織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泉州市第一醫院、泉州市中醫院、泉州市急救指揮中心等四家醫療機構,簽訂泉州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緊急救治“綠色通道”協議。
簽約儀式現場
該條“綠色通道”的緊急救治對象為市公安局機關及鯉城、豐澤、洛江、臺商、開發區分局因公負傷或突發重特大疾病的民警和文職人員。其他分、縣(市)公安局按照就近救治的原則,與當地衛計部門和醫療機構聯系,同步建立因公負傷緊急救治“綠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