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人下車示警過往車輛險些被撞,交警提醒事故現場助人先確保自身安全
凌晨時分,77歲的老人走在國道324線官橋段時突然被后方來車撞倒,之后一名乘坐網約車回家的乘客路過時看到,就下車查看,并站在路中間提醒過往車輛注意避讓,以免老人受二次傷害。然而,好心人在路面上幫忙維持秩序7分鐘后,仍然沒能阻止悲劇再一次發生。倒在路上的老人又被隨后途經的一輛農用貨車碾壓,送醫搶救無效身亡。
廂式貨車即將撞到老人
張先生在路上提醒過往車輛
農用車即將碾壓老人
老人遭遇二次傷害 好心人幫忙險被撞
5月9日凌晨,國道324線官橋段金橋中石化加油站周邊的路燈比較昏暗,77歲的楊某清一個走在路上,突然被后方來的一輛白色輕型廂式貨車撞倒。監控顯示,貨車撞倒老人后在原地轉了一圈后離開。老人倒地后,周邊車輛不斷,但一直到約8分鐘后,一輛白色小車經過時停下,從副駕駛位置下來一個人,此人走到老人身邊看了看。后經記者了解,這位乘客姓張,當晚他從滴滴平臺上打了輛車,準備回家的。張先生之后讓車停在旁邊,自己一邊打電話報警,一邊走到路中間,提醒過往車輛,以免老人遭到二次傷害。
不幸的是,大約7分鐘過后,張先生正在避讓一輛車時,一輛農用貨車從一旁經過,并碾壓老人而過。據南安交警介紹,農用車司機蔡某福是晉江人,1991年出生,碾壓過后他也嚇了一跳就下車查看。一直到民警趕到現場時,張先生才離開。而老人被送醫救治后,當天凌晨5時許,因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現場幫助人應先確保自身安全
南安市交警大隊很快介入案件調查,當天下午6時許,警方鎖定肇事逃逸車輛,經查肇事司機是官橋人沈某化,1974年出生。警方于當天下午在晉江內坑將其抓獲。目前,沈某化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已被刑拘,案件還在進一步處理當中。
記者從南安交警了解到,今年5月1日起,新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146號令)》開始實施。與舊的規定相比,新規明顯加大了對肇事駕車逃逸者的懲罰力度。新規第六十一條寫道:“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全部責任:(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新舊規定都是說肇事逃逸負全部責任。但是舊規有加一句,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新規視駕車肇事逃逸為破壞現場,沒有其他減輕責任的情況,就是要負全部責任。”南安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相關負責人說。
同時,交警建議,遇到類似情況時,市民要提醒過往車輛,保護受害人免受二次傷害時,切忌人站在馬路中間,應首先保證自身安全。正確的做法應該是,要先把車停在事故現場后方約50米處,打開雙閃燈,然后在車輛后方約200米處,放置有反光作用的三角錐或者其他較為明顯的警示牌。(記者 陳玲紅 通訊員 江少澤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