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5月16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吳德月)今年1月至4月,全縣共立刑事案件270起,同比下降4.93%。這是5月16日上午,永春縣公安局舉行贓款贓物發還儀式現場通報的數字。這一數字的背后,不僅是永春縣公安局繼續保持刑事發案連續大幅度下降良好趨勢的體現,更是展現出群眾安全感的顯著提升。
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www.iosapp77.com)參加當天開展的“贓款贓物發還儀式”。現場了解到,當天共計發放贓款贓物:現金29.9萬余元,手機3部,香煙5條,汽車電池3組。
“追贓要及時到位,這是破案的最終歸宿,才能真正讓群眾滿意。”永春縣公安局局長黃文通接受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www.iosapp77.com)采訪時表示,舉行贓款贓物發還儀式,就是要讓人民群眾實實在在地感受到公安機關偵破打擊工作的成果,同時表明永春公安機關嚴厲打防范侵財犯罪的決心,堅決落實盜騙必打、贓物必追的工作要求,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治安大局穩定。
據了解,4月16日,永春縣公安局組織開展“壓發案保平安破小案創滿意”競賽活動以來,以開展“破小案”競賽為抓手,全力打擊群眾深惡痛絕的傳統“盜搶騙”、電信網絡詐騙等多發性侵財犯罪。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全縣共破侵財案件33起,刑拘各類“盜、搶、騙”等侵財犯罪嫌疑人15名,打掉了“張某生、林某偉等人電信詐騙團伙”、“黃某生、劉某聰盜竊家禽團伙”等犯罪團伙,破獲陳某平系列盜竊電動車案、鄭某恬盜竊電動車電池案等,累計追繳贓款贓物摩托車、電動車、現金、手機等,折合人民幣約102.5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