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6月26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林阿敏 文/圖)回想過去幾天的經歷,今天中午剛獲得保釋的女子黃某直言“太后悔了”。23日,這名女司機一路醉駕到沈海高速水頭收費口,被泉州高速交警支隊一大隊的民警攔下。經測試,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174mg/100ml,超過醉駕標準2倍多。
駕駛員黃某
當天凌晨,民警攔下了這部閩C牌照的小車,車上的女司機滿身酒氣。經測試,該名女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174mg/100ml,已達到醉駕標準。女司機稱,自己姓黃,當晚和朋友一起在酒店喝了葡萄酒,準備去南安續攤。知道喝酒不能開車,她聯系了代駕,自己從酒店一路開車到高速口,想上了高速再讓代駕來開。
“以為一小段路應該沒問題,我以后再也不喝酒了。”黃某說,自己心存僥幸,沒想到剛到高速口就被民警查獲了,非常后悔。
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www.iosapp77.com)記者獲悉,接下來,黃某將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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