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肥!竊賊也敢去派出所開“被盜證明”
眼尖民警認出,把他“留”了下來
近日,50多歲的李某去了趟南安梅山派出所,想要開證明注銷“丟”了的摩托車車牌。沒想到,一到派出所,民警看到他覺得特別眼熟,便把他“留”了下來。這是怎么回事呢……
要開具被盜搶證明 卻被民警扣留
李某是惠安人,平時靠販賣海螺等海產品為生。今年3月份以來,每隔五六天,他就會騎摩托車載些海螺到南安市梅山鎮販賣。7月16日中午,他的摩托車在梅山鎮鼎誠開發區路邊被盜,考慮到摩托車已經舊了,想換輛新車,所以李某當時也就沒有報警。次日,李某購買了新的摩托車,要去上牌時,工作人員告訴他之前名下的摩托車車牌要注銷才可以上新牌。如果摩托車是被盜的,需要提供當地派出所出具的被盜搶證明。
于是7月19日上午,李某趕到南安梅山派出所報警。當值班民警林祥仁第一眼看到李某時,就覺得特別眼熟,和某一起盜竊案件監控視頻中的嫌疑男子相似,于是李某被“留”在了派出所。
見小女孩看店起貪念 趁找錢時偷回錢款
經過進一步調查證實,李某就是7月9日一家茶酒商行失竊案的嫌疑人!
原來7月9日中午,李某賣完海螺,經過梅山鼎誠開發區一家茶酒商行時,發現看店的是一名年輕的女孩,正拿著手機玩游戲。李某走進店內,從貨架上拿了兩個打火機,走到收銀臺將50元人民幣放在桌面上,女店員則拉開柜臺抽屜找零錢。此時李某詢問貨架上幾種酒的價格,轉移女店員的注意力,并趁機用左手掌壓住桌面上的50元,右手很快將50元偷走。而女店員顧著找零錢并回答李某的詢問,對李某這一舉動絲毫沒有察覺。李某在收到女店員找的48元零錢后就離開了。
僅13分鐘后,嘗到甜頭的李某再次走進這家商行,故伎重演,得手后就迅速離開。過了一陣子女店員才發覺不對,調取監控清楚地看到了李某的兩次作案過程。
第三次上門被認出 逃跑中他丟了摩托車
商行前兩次被盜的錢款并不多,所以老板沒有報警。沒想到李某竟然第三次上門。7月16日13時32分,李某騎摩托車再次來到商行,見還是小女孩在看店,李某拿出了一張面額100元的人民幣,還是要買打火機。女店員一眼認出了李某,于是喊來商行里的人。李某見勢不妙,顧不上店外的摩托車,撒腿就跑,隨后商行老板報警。
梅山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了解情況,并將李某的摩托車暫扣到派出所。李某以為摩托車丟了。讓人沒想到的是,警察正在查找嫌疑人下落,而李某為了開證明,竟到派出所“自投羅網”,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
經調查,今年3月,李某在梅山鎮鼎誠開發區的另一家食雜店內曾以同樣的手法,分2次盜竊現金80元。昨日上午,李某因涉嫌多次盜竊,已被依法刑拘。(記者陳玲紅 通訊員 沈志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