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8月31日起,首批5家試點銀行代收福建省內異地交通違法罰款,分別為:建設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農村信用社和廈門銀行。昨日,福建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對《福建省“一窗”處理交通監控違法和任一非稅代收銀行網點繳納罰款便民服務措施》進行了解讀。
省內道路交通技術監控違法“一個窗口”如何處理?目前,省內高速公路和其他道路交通技術監控違法,需分別到高速交警和設區市(含平潭)公安機關交通違法處理窗口處理,同一車輛因違法地不同,車主需多次往返至不同窗口處理,極為不便。為回應社會呼聲,貫徹“放管服”改革精神,31日起,我省將正式實施“一個窗口”處理省內道路交通技術監控違法的便民服務措施。這意味著,今后全省任一交通違法處理窗口,均可處理省內所有道路(含高速)發生的交通技術監控違法(屬于民警現場開具的強制措施憑證或交通違法處理通知書,仍需前往違法行為發生地交警部門處理)。
交通違法當事人在違法處理完畢后,既可通過網上122平臺、“交管12123”和“福建交通罰沒”手機APP等線上方式繳納罰款,也可通過代收銀行網點線下繳款。但當事人如果選擇線下繳款的,必須且只能到違法行為發生地定點銀行繳納,不支持省內異地繳交罰款。為了更加方便群眾,從8月31日起,我省將正式實行非稅收入代收銀行省內任一網點均可繳納交通違法罰款等便民服務舉措。
據了解,承擔代收省內異地交通違法罰款的銀行,有上述首批5家試點。興業銀行、泉州銀行、郵儲銀行、華夏銀行等其他非稅收入代收銀行也正在升級改造中(具體開展代收時間將另行確定)。(記者賴勁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