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9月12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陳燦欽 文/圖)天色漸晚,女司機獨自開車上高速被民警處罰。這是怎么回事呢?昨天晚上8點半,泉州高速交警支隊五大隊一中隊值班民警巡邏到沙廈高速上行18KM+100M處時,發現在應急車道上停著一部小轎車,沒有擺放三角牌也沒有開啟雙閃燈,有點奇怪。
女司機將車停在應急車道上
隨后,民警立即將警車停在小轎車后方,上前詢問情況。駕車的是一名女司機。民警詢問其為何停在應急車道上,是否車出現了故障。女司機回答說,“我錯過了高速出口,不知道怎么辦,就停在這打電話向朋友求助。”
怎么會有錯過出口不知所措的司機?民警讓該名女司機出示行駛證和駕駛證。經核實,該名女司機是位新手,其駕駛證還在實習期,且車上并沒有“老司機”陪伴。因為沒有駕駛經驗,女子發現走錯路后,驚慌失措,才停在應急車道求助。
得知情況后,民警將其引導至就近收費站下了高速。在高速出口,民警對該名女司機進行安全宣傳教育,并對其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女司機虛心地接受了民警教育,并保證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
泉州高速交警提醒,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要有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否則實習期內駕車上高速將會被處以罰款15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