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是為了方便業主,特別是老年人進出。近段時間,泉州市區的明鑫花苑小區、群星廣場等老舊小區正在加裝電梯。不過,當明鑫花苑加裝電梯的工程如火如荼進行時,群星廣場的工地卻就冷冷清清,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明鑫花苑小區有4部加裝的電梯同時施工
明鑫花苑 1部電梯已投用 另外4部在施工
近日,記者來到位于中心市區田安路的明鑫花苑小區,遠遠就聽到建筑工地施工發出的聲音。尋聲而去,很快就看到一號樓、二號樓共有4個加裝電梯的工地正在施工。這4個工地的電梯井外框架已經建好,正在進行外墻粉刷貼磚。
據工地負責人葉冬豐介紹,4部電梯是今年3月份開始施工的,預計到2019年元旦前可以完工運行。明鑫花苑業主陳先生表示,小區一號樓、二號樓、三號樓總高9層,底層為車庫、儲藏間,上面8層為套房住宅,這3棟樓均沒有電梯。該小區尚未成立業委會,去年1號樓2號梯的業主經過商量,決定集資加裝電梯,方便進出。去年11月,業主投入50多萬元加裝的電梯完工,并投入使用。
“進出方便多了。”住在1號樓2梯4樓的一名女業主一邊按電梯一邊說,有了電梯,上下樓更加方便,特別是要搬運重物時,比之前輕松多了。一名住在高層的業主說:“以前上樓就不想下來,下來就不想上去,現在隨時都可以上上下下。”
明鑫花苑小區一部加裝的電梯已投用
“一號樓、二號樓其他樓道的業主看到后覺得很好,于是都要加裝。”葉冬豐說,公司根據業主的要求,于今年3月份,同時開工建設4部加裝電梯項目。
“我們3號樓也準備加裝電梯,目前業主代表正在與加裝電梯的公司對接。”家住3號樓的林先生說,“大家協商后,眾籌集資建電梯,一樓二樓的不用交錢,樓層越高,出的錢越多,頂樓一戶人家要出七八萬元。”
加裝電梯要出幾萬元,但不少業主都覺得值。“上下樓方便不說,有電梯后高樓層也好賣、好租,而且租售的價格會比未加裝前高一些。”一名業主認為。
對于群星廣場小區加裝電梯基礎的位置,許女士認為影響自家車輛進出車庫(左側)。
群星廣場 業主申請復議 工程暫停數周
和明鑫花苑加裝電梯如火如荼的施工現場不同的是,位于豐澤街的群星廣場小區,原本準備加裝電梯的3號樓3梯的工地,已經停工兩三個星期。
群星廣場小區3號樓共有7層,每層有兩戶,底層是車庫。據該小區業委會主任張淑強介紹,3號樓3梯住著多名老人,3樓還有一位阿姨長期坐輪椅,行動不便。由于有需要,該樓梯的業主通過商議,決定出資加裝電梯,目前52萬元工程款已經全部到位。張淑強說,該項目經過包括公示、三分之二以上業主簽名等程序,由主管部門審批通過,并取得許可證后才開建。
但為何這個項目卻暫停了呢?這是因為一樓準電梯基礎兩側的車庫業主反對。
許女士是3號樓3梯一層車庫的業主。她說,該樓棟其他業主決定加裝電梯之前,沒有和她溝通,她并不知情。工程開工了,她才知道。她認為,加裝電梯會影響到她的車輛進出車庫。此外,一旦電梯建起來,她的車庫會貶值。因此,許女士等人向市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張淑強說,規劃部門要求他們暫停施工,等待行政復議結果。
部門 業主協商一致后向相關部門申請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作人員表示,2013年,包括住建局在內的七部門出臺《關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指導意見》,其中規定,既有住宅必須在滿足相關條件,經占同梯號住宅三分之二(含)以上的戶數業主同意后,可申請增設電梯。
申請手續涉及多個部門,包括住建局、城鄉規劃局、質監局等,如更改或影響消防通道、通信管網等,還需到對應部門辦理手續。
該工作人員說,需要加裝電梯的小區業主,應自行協商,大家的利益達到一致后,再向相關部門申請。
福建建達(泉州)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傳江律師介紹,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大部分是要占用樓棟外的公用產地建造,這就存在侵犯其他業主權益的可能。加裝電梯,不能影響其他業主的通行、采光、通風等權益。要加裝電梯,相關業主應事先協商,無異議后再向主管部門申請報批。(記者 陳明華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