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風易俗節儉辦婚喪喜慶事宜有了遵循標準。日前,泉州市印發關于《泉州市移風易俗節儉辦婚喪喜慶等事宜工作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大力弘揚勤儉節約傳統美德,破除陳規陋習,推動移風易俗,促進黨風政風和社風民風持續向上。
黨員干部帶頭示范引領
《意見》提出明確的目標任務,即通過著眼改變有悖于公共環境、公共秩序、社會公德的陳規陋習、不良行為習慣,加強有利于公共環境、公共秩序管理的公共設施建設,敦風化俗,提高社會文明程度和鄉村治理水平,減輕人民群眾負擔,最終實現全市移風易俗重難點問題基本得到解決,促進鄉村全面振興。
同時,《意見》對婚喪喜慶事宜均有具體要求。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不得妨害公共環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并倡導婚喪喜慶事宜不收非親人員賀儀喪禮。
與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相關的政府行政服務單位、私營中介組織和個人,要加強行業自律,不得違反村(居)規民約等規定,不得誘導事主大操大辦,開展相關服務要在市級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服務項目、服務流程、收費標準和依據。
全市黨員和公職人員、“兩代表一委員”、村(居)兩委班子成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要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帶頭管好自己與家人,教育引導親戚朋友和身邊群眾嚴格遵守移風易俗有關規定。積極引導泉籍企業家、華僑、港澳臺同胞等社會各界人士廣泛參與,自覺遵守村(居)規民約。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一并公布了我市設置的移風易俗工作違法違紀行為投訴舉報的專用電話:0595—28380306,通過向社會公開的形式,接受群眾監督。
喪事簡辦最長不超過5天
在實施過程中,我市將通過宣傳引導、依法行政,提高城鄉居民文明節儉辦婚喪喜慶等事宜的自覺性,對婚事喜事、喪事以及神(佛)事的舉辦等,都提出了倡導內容與方向。
堅持婚事新辦:倡導訂婚不辦宴席,參加“頒證式婚禮”、集體婚禮、公益(慈善)婚禮或者舉行旅游結婚;倡導宴席按照請柬或邀約的時間開席,宴請席數、標準按照村(居)規民約落實,減少迎親車輛,反對天價彩禮、炫耀嫁妝,反對低俗鬧洞房等陋習。
堅持喜事不辦或簡辦:倡導生日、升學、入伍、開業、喬遷等喜慶事宜不辦或者簡辦宴席。鼓勵、支持開展公益捐贈(植樹)、志愿服務等活動以紀念“十六歲成人禮”等喜慶事宜。節儉辦理店慶、開業等事宜,舉行的促銷活動需短期占用店外人行道的,須按相關規定,向所在轄區城管辦申請,辦理臨時占道相關手續。
堅持喪事簡辦:倡導治喪不超過3天、最長不超過5天(非正常死亡除外)。倡導出殯“陣頭”不超過3陣,花圈、花籃、挽匾不超過15個。倡導不辦“答謝宴”;倡導治喪膳食從簡,嚴格執行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規定;倡導喪后紀念日以文明祭祀的方式進行,不大操大辦。
城鄉居民喪事活動,提倡在殯儀館舉辦,需要在所在地舉辦的,應與當地村(居)協商,取得周邊鄰居的理解支持,且盡可能選擇較空曠平坦、人流密集度較小的區域治喪,不影響居民正常出行。同時,也要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學校機關、廣場公園、商超集市、機場車站等重要的公共場所及周邊搭設靈棚、暫置靈柩、擺放花圈或拋撒、焚燒祭祀品。鼓勵鄉鎮(街道)、村(居)基層組織設置公共治喪場所,引導村(居)定點開展治喪活動。
此外,《意見》還明確了引導村(居)基層組織合理規劃出殯線路,控制出殯車輛,以及播放哀樂、樂隊演奏“哀樂”,文明低碳祭掃等方面的具體要求。
堅持神(佛)事不辦:反對封建迷信,倡導以文體、科普、公益活動取代之;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強行向群眾攤派錢物用于神(佛)事,引導民間習俗活動等不大操大辦、不相互宴客。
□泉州晚報記者 蔡紫旻 通訊員 王榮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