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8日,鯉城公安分局常泰派出所接到鯉城區環保局移交案件,27歲的雷某在常泰街道某社區出租屋內私設鉻作坊進行非法電鍍加工生產,造成環境污染。接案后,民警立刻展開調查取證,于10月31日下午5時將其抓獲歸案。
今年9月25日,雷某找到常泰街道一出租房作為電鍍小作坊。9月28日至10月2日,在未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和環保審批手續的情況下,他陸續購買設備并投入使用。
10月13日,鯉城區環保執法人員發現該處非法加工點。該加工點收集池未采取三防措施,生產廢水也未及時抽取,導致溢出滲進土壤。經鯉城區環境監測站檢測,加工點外排廢水中的總鉻含量752mg/L、六價鉻含量1.55mg/L,分別超過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752倍和7.75倍,嚴重超標。
執法人員通過各種方式傳喚雷某,但其未到現場配合檢查,也未到區環保局接受調查。由于證據確鑿,雷某被“零口供”立案查處,這也成為鯉城區首例“零口供”污染環境案件。
落網后,雷某對自己的所作所為供認不諱。目前,雷某因涉嫌污染環境罪被依法刑拘。(記者王麗虹 通訊員劉虹艷 蔡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