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新修訂的《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追蹤
拖欠千元物業費 業主被列失信榜
豐澤法院今年受理的物業合同糾紛,以業主未交物業費居多
新修訂的《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明年1月1日施行,新《條例》規定,業主拒繳物業費有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單。業主阿申(化名)拖欠了兩年多的物業費,被物業起訴。他未履行判決,結果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單。得知自己因失信連飛機都不能乘坐,阿申這才將物業費結清。
未交物業費吃官司 業主被納入失信名單
近日,阿申急匆匆趕到豐澤法院,繳清了1000多元的執行款。而這筆錢,是他拖欠的物業費。交完錢,結了案,阿申才得以從法院失信榜上撤下來。
阿申家住泉州市區,去年,他被小區的物業公司起訴到豐澤法院。物業稱,公司于2015年5月入駐該小區開始物業服務,到2017年9月份兩年多時間,阿申一直未繳交物業費,累計1400多元。
“我們電話與阿申進行溝通,希望他能把費用交了。他開始答應,后來卻又反悔。”法官介紹,法院只好依法開庭審理此案,但阿申未出庭應訴。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決,判令阿申得繳交1400多元物業費。
判決生效后,阿申仍分文未付。物業公司申請強制執行,阿申因此被列入失信名單,并被限制高消費行為,如不能乘坐高鐵、飛機出行等。
日前,阿申急匆匆到法院繳清了這筆執行款。原來,他要出差,才得知自己成了失信人員,無法乘坐飛機出行。
不滿物業公司管理 拿一盒硬幣交物業費
阿娟(化名)扛著一個塑料盒來到豐澤法院法官辦公室,“這是要給物業公司的物業費。”法官一看,1000多元的錢,基本上是1毛或者5毛的硬幣,一大塑料盒,拎著沉甸甸的。
看著這么“重”的物業費,物業公司也照單全收。
據法官介紹,阿娟反映,她之所以不交服務業費是因為她的車在小區被人為損壞,她認為跟物業管理不善有關,她要求物業妥善解決,但卻無果,再加上其他一些原因,她就拖著沒交物業費了。
在法官調解下,阿娟和物業都各退了一步。物業給予她物業費打折。日前,阿娟將1000多元物業費拿到法院,當面交給物業公司,雖然都是零錢,但問題總算得以解決。
遇到問題好好協商 業主物業才能雙贏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物業服務合同糾紛呈上升趨勢。
以豐澤法院為例,去年該院受理了1027件物業合同糾紛,超過九成是物業費糾紛;今年該院迄今為止受理了將近1000件,也是以業主未交物業費居多。“從反映看,業主不交物業費的主要原因是認為物業公司管理不到位。”該院法官介紹。
據悉,《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將于2019年元旦施行,《條例》規定,對經兩次催繳仍不交納物業費的業主,物業服務企業可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予以公告,經公告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業主無正當理由拒不交納物業服務費,且拒不履行經法院司法確認的調解協議,或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作為失信行為記入個人征信系統。“實際上,這幾年來,因物業費不交成被告的業主,進而不履行生效判決義務的被納入失信名單,還有不少人。”泉州多家基層法院的法官告訴記者。
“基于物業合同關系,物業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盡職管理好小區,若業主認為物業管理不到位而導致糾紛,平時需要注意收集相關證據,到了法院,得舉證證明物業確實存在管理不到位的行為,法官一般會在調解上,讓物業公對物業費進行適當的打折。”福建建達(泉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適平認為。
“在小區管理中,遇到問題時,業主和物業公司應當坐下來好好協商解決,小區才能管理得越來越好,業主和物業才能雙贏。”法官表示。(記者 黃墩良 通訊員 黃三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