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書已經生效,但是被執行人明明有財產,卻轉移財產,逃避執行。昨日,豐澤公安分局刑偵大隊介紹說,近期警方破獲3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案件,3名犯罪嫌疑人均已到案,被采取強制措施。
30歲的市區男子鄭某,2017年初與楊某打離婚官司,豐澤區法院判決其補償楊某18萬余元。鄭某認為楊某阻撓自己見孩子,拒不履行判決,還偷偷將其名下房產賣掉。據此,法院認為其有能力履行判決而不履行,情節嚴重。隨后,鄭某被豐澤警方列為網上追逃對象,11月15日,上海警方抓獲鄭某并移交給豐澤警方。
泉州臺商投資區駱某48歲,此前與曾某有借貸糾紛,法院判決駱某償還8萬多元。但是,駱某拒不申報財產,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且明知尚欠他人債務的情況下,擅自出售其名下車輛后,仍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情節嚴重。豐澤刑偵大隊介入調查后,迫于警方強大壓力,11月20日,駱某主動前往豐澤刑偵大隊投案。到案后,駱某主動履行還款義務,償還所欠8萬多元,取得申請人曾某的諒解。
黃某曾替他人擔保向王某借款,借款人后來無力還款。2017年5月,法院判決黃某還10萬元給王某。黃某在判決生效后,拒不申報財產,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據介紹,黃某擅自出售其名下一套房產,還了一些“人情債”。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11月20日,黃某主動到豐澤刑偵大隊投案。(記者廖培煌 通訊員郭錦火 黃穎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