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后的晉江洋埭濕地保護區,水鳥棲居
問責,就像一記重錘,砸到了泉州市、晉江市、陳埭鎮、洋埭村四級黨員干部的心頭上:因保護濕地不力,3名處級干部、6名科級干部、1名村干部被嚴肅問責。
列入“亞洲重要濕地”的泉州灣河口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去年來被圍墾700多畝。省紀委監委今年3月底督辦后,掀起了一場問責風暴,并在11月1日通報相關單位在制止違法圍堰過程中履職不力等問題。
這一次問責,擂響了全面保衛泉州灣河口十萬畝濕地的戰鼓:每天上午3組巡護員必須要走遍82公里保護區沿線,每周一個下午全員突擊檢查一個區域。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在省紀委監委曝光問題滿月之際,海都記者實地探訪漩渦中心的泉州灣河口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看看此次問責之后,如何實現保護濕地和惠及民生的雙贏。
工作人員巡護執法
【問責之后】
“全村人都知道,就算長滿雜草,那也是濕地,受保護的”
“這是我們辦的最大的非法占用海域案。”11月20日,晉江市海洋與漁業局吳晉居局長告訴海都記者,罰單開出已超6個月,當事人未繳納10萬元違法所得和488.7萬余元罰款,也沒有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如再次催告無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事情始于兩年前。2016年10月,晉江陳埭鎮洋埭村村委會與4名外地人違規簽訂承包協議,將位于河口濕地保護區內的400畝灘涂進行圍堰開墾,用于水產養殖。后來實際圍墾面積達到700多畝,建起長達2100多米的堤壩。
省紀委監委的督辦,最終問責了10名黨員干部。洋埭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都換了人。現任洋埭村支書林和杰告訴海都記者,現在全村人都知道,“就算長滿雜草,那也是濕地,受保護的”。
問責風暴帶來的雷霆執法,讓位于沿海大通道永浦水閘外側的大片濕地灘涂基本恢復原狀,只有被挖掘機翻起的痕跡尚需時日養傷。沒了圍墾的機器轟鳴,在濕地過冬的數萬只候鳥,又飛翔在碧海藍天之間。
泉州灣河口濕地自然保護區管理處隸屬泉州市林業局。“通報指出的問題,我們全部認領。”該局副調研員賴建發吐露心聲:守護濕地既沒有旁觀者,也沒有捷徑和退路。
“推動聯合執法,震懾了互相推諉的心思”
“如果以前是隔靴搔癢,現在就是開刀切除。”賴建發坦言,問責首先引起了認識上的強震:履職必須盡責,執法敢于碰硬,才能保護好濕地,“可以說壞事變好事”。
上了曝光名單的陳埭鎮,今年4月開始發起“保衛濕地總動員”:歷史遺留的,限期拆;發現新增的,馬上拆;逾期沒整改的,聯合拆。在保護區最東邊的泉州臺商投資區東園鎮秀涂村,村里開始做“有些灘涂地還是濕地保護區”的宣傳;在最北邊的洛陽鎮陳壩村,原本不知濕地為何物的村民,開始看問責通報、學習濕地資料。
“痛徹心扉!”作為被問責對象之一,今年1月剛上任的泉州灣河口濕地自然保護區管理處主持工作的副主任李意敏,反思很多:“管理處20個人要管好10.6萬畝濕地,只有下死力氣干活,行動勝于一切。”
對濕地肩負有保護責任的部門和人員其實不少,只是需要整合——今年5月,濕地聯合保護委員會出臺的執法巡查工作方案,就有5個地方政府、20個市直單位參與。
“破壞濕地的要懲罰、保護不力的也要‘打屁股’,已成共識。”李意敏說,問責風暴既化解了“九龍治水”的尷尬,也震懾了互相推諉的小心思,“聯合執法一起抓,問題處理再分家”,將問題消滅在萌芽階段,冒頭就打掉。
【突出矛盾】
“補償缺位如同刮骨療傷,可能舊病復發”
采訪中,洋埭村部分村民認為,破壞就必須嚴懲,但灘涂可以改造成養殖區;部分村民則認為,懲罰和平整要徹底,但要給村里足夠的補償;也有村民覺得,那本是一片雜草,開發了可以創造經濟價值,只是壞在造堤壩隔絕濕地和海洋。
“保護濕地,對我有什么好處?”這種疑問很普遍。臺商區秀涂村一位漁民頗為憤慨:祖先幾百年來耕耘的灘涂被劃入濕地保護區,“這是我們養家的根本,要封禁肯定得有補償,不然我們一家吃什么?”
“忽視社區利益,是造成保護區與社區矛盾沖突的根本原因。”泉州市濕地學會會長李裕紅博士說,建立保護區后,傳統生產生活方式受到限制,替代方法又沒有形成,致使社區居民“知法犯法”且屢禁不止,不處理,有悖國法;處理了,又激起當地群眾的新沖突。
保護濕地是必須的,但不能忽略漁民的利益。現實是絕大多數地方沒有這筆補償,如果清退封禁,如同刮漁民的“骨”為濕地療傷,很容易“舊病復發”。
“濕地保護和當地民生的矛盾,很突出,甚至可以說很尖銳。”賴建發特別希望,能有更為明確的政策,從補償機制上為濕地保駕護航。
“執法嚴堵還得補償引導,才能實現雙贏”
問責過后,濕地保護區的執法高壓空前:每天上午,3組專職巡護員分頭出擊;每周隨機一個下午,管理處領導帶上全體巡護員,集合后宣布突擊地點。同時新設了28個攝像頭監控關鍵節點,安排專人值守,實時掌握現場情況。
然而,在超過10萬畝的濕地戰場,“20個人+28個攝像頭”依然勢單力薄。如何合法合理地讓社區和村民獲利,通過補償機制引導當地人主動參與保護,顯得更為關鍵。
對濕地漁民補償的先例可供借鑒。位于濕地核心區的[蚶] [尋]埔牛尾石海域,有88公頃海水養殖區,按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啟動整改后,今年3月起開始測量,對500多戶漁民進行補償,最終順利完成了清退工作。
“可以直接拿錢補償,但社區共管和村民參與的效果會更好,村民才會主動保護。”李裕紅博士認為,核心區是禁入的,實驗區或外圍不妨嘗試綠色開發,如廣西弄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觀鳥經濟”就帶火了民宿,“當地人比誰都愛護能帶來游客的環境和鳥類”。
曾于1998年配合專家開展濕地科研的漁民蔡開發則建議,將效益更好的養殖技術傳授給漁民,“比如高科技海水養殖,可以讓紅膏鱘多賣幾倍價錢”,在長期有耕種的外圍提高畝產、減少用地,一舉多得。
另外,海都記者獲悉,省林業調查規劃院正在泉州開展省重要濕地監測試點,其中就有監測并記錄范圍內的生物資源,或許將為今后的科學保護提供決策依據,對打造與社區的和諧關系也能提供幫助。
□問責風暴
福建省紀委監委網站11月1日通報泉州灣河口濕地自然保護區管理處等單位在制止違法圍堰過程中履職不力等問題。
2016年10月,晉江市陳埭鎮洋埭村村委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泉州灣河口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內的400畝濕地承包給他人用于水產養殖。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承包人在濕地范圍內擅自挖灘涂圍堰2130米,致使濕地遭受破壞。泉州灣河口濕地自然保護區管理處作為主管部門,未有效履行職責,僅將問題轉交給晉江市有關部門處理,對后續工作沒有及時跟蹤督促;晉江市農業局、水利局、海洋與漁業局等相關職能部門以及濕地所在地陳埭鎮鎮政府,履職不力、作風拖延,未有效制止違法圍堰行為。
2018年8月,泉州市紀委監委對這起破壞生態環境案件中10名黨員干部進行了嚴肅問責,包括泉州市林業局、泉州灣河口濕地自然保護區管理處、晉江市政府、晉江市農業局、晉江市海洋與漁業局、陳埭鎮政府相關負責人,受到了黨紀政務處分和誡勉談話等責任追究。(海峽都市報記者 徐錫思 呂波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