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在全國率先推動企業簡易注銷改革再深化——
公告時間壓縮至20天 適用范圍再擴大
作為國家級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試點,1月31日,泉州市出臺《進一步推進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實施意見》,持續優化企業簡易注銷流程,不僅公告時間壓縮至20天,適用范圍也進一步擴大,為加速市場“新陳代謝”,優化市場環境注入新的動力。
作為全國商事制度改革的排頭兵,泉州早在2016年1月就在全省率先開展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2017年3月,泉州作為全省三個試點之一,率先開展了個體工商戶簡易注銷登記改革;去年年底,為了進一步探索完善企業簡易注銷登記制度,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專門下發文件,確定將泉州與北京、深圳等城市一同列入國家級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試點。
“這次我們改革的內容和步伐,也是在全國處于領先地位。”市市場監管局行政審核審批科負責人介紹,此次改革亮點頗多,除了將企業簡易注銷的公告時間從原來的45天壓縮至20天以外,還進一步將簡易注銷的適用主體范圍從未開業或無債權債務的有限責任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擴大到未開業或無債權債務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各類企業及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分支機構。
不僅如此,針對原有執行過程當中曾存在的問題和訴求,此次改革專門建立了容錯機制。例如,對于存在“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存在股權(投資權益)被凍結、出質或動產抵押”“企業所屬的非法人分支機構未辦理注銷登記”等情形的企業,待異常狀態消失后,允許企業再次依程序申請簡易注銷登記;對于因承諾書文字、形式填寫不規范的企業,在企業補正后予以受理其簡易注銷申請。
《意見》一經實施,就有不少企業因此受益。據統計,啟動僅2日,就有34家企業使用新規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發布簡易注銷公告。在此之前,全市累計有8400戶企業、9900戶個體工商戶適用新政申請辦理簡易注銷登記,為經營者節約公告費用980多萬元;依職權主動注銷個體工商戶4350戶,有效清理了“僵尸企業”,加快了市場新陳代謝。(記者郭雅瑩 通訊員蘇曉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