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泉州市區范圍內道路客運、貨運站(場)經營許可行政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也就是說,申請在豐澤、鯉城、洛江、泉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經營道路運輸站(場)的企業,只要前往市行政服務中心直屬運管所窗口,承諾符合審批條件并如期提交有關材料,就能當場獲取行政審批決定,當場領取證件。
而在改革之前,市民申報道路運輸站(場)經營許可要經歷“受理、審查、決定(含辦結)”三個環節,從提交申請材料到順利領到證件需要6個工作日。
市直屬運管所審批窗口負責人介紹,“告知承諾制”是“證照分離”改革的新舉措,既簡化了審批手續,降低企業市場準入門檻和制度性交易成本,也營造了更為寬松的營商環境。
目前,市直屬運管所已經制定道路運輸站(場)經營許可申請的告知承諾書。市民到窗口提出經營許可需求時,窗口工作人員將提供示范文本,并告知申請事項的具體要求,包括主要法律依據、條件、標準和技術要求,需要提交的材料名稱、方式和期限,作出承諾的時限,以及逾期不作出承諾和作出不實承諾的法律后果。
實行“告知承諾制”后,市直屬運管所將堅持寬進嚴管,加強事后核查,重點強化失信懲戒制度,制定有效監管措施和監督機制,實現工作重心由重審批向重監管轉變。(記者吳麗嬌 通訊員鄭小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