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泉州市醫保局獲悉,2019年第一季度17種國家醫保談判抗癌藥品政策惠及我市參保患者879人次,為參保患者節約資金1598.12萬元,降低患者負擔高達84.14%。
據介紹,去年10月,國家、省出臺將抗癌藥納入醫保目錄政策后,市醫保局高度重視,在全省率先將17種國家談判抗癌藥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并確定醫保支付標準。據了解,此次納入醫保報銷的17種藥品都是創新性高、病人獲益高、臨床價值高的抗癌藥,包括12個實體腫瘤治療藥和5個血液腫瘤治療藥,涉及非小細胞肺癌、腎癌、結直腸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個癌癥病種。
為確保參保患者買得到、用得上、可報銷新納入國家醫保談判抗癌藥品,我市將國家談判抗癌藥品單獨核算,不列入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藥占比統計范圍,不列入醫保總額控制和服務管理考核范圍,并要求加強用藥監控,保證藥品供應。據統計,2019年第一季度17種國家醫保談判抗癌藥品政策惠及我市參保患者879人次,涉及藥品費用822.38萬元,按本次國家談判平均降幅56.7%計算,僅藥采資金就節約1076.93萬元,在此基礎上醫保基金又予以報銷521.19萬元,兩項合計為參保患者節約資金1598.12萬元,降低患者負擔高達84.14%。(記者吳志明 通訊員肖經緯 張小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