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大學生伙同妹妹盜竊 檢察院不予起訴還幫教
本案例入選最高檢十大典型案(事)例
高三畢業生小張伙同妹妹實施盜竊,石獅市檢察院不僅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還對兄妹倆提供幫教。4月11日,最高檢、團中央召開“匯聚各方力量、護航孩子成長”新聞發布會,會上發布了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支持體系建設工作十大典型案(事)例,來自石獅市檢察院辦理的這一案例光榮入選。
深入調查 了解背后真相
2018年暑假期間,16歲的小張伙同11歲的妹妹到石獅市某中學宿舍樓,盜竊現金人民幣4728元。石獅市檢察院在對案件進行審查的同時,通過“石獅市未成年人保護聯盟”工作平臺,委托團屬社工組織對小張進行社會調查。
經審查案件和社會調查發現,小張系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某中學高三畢業生,剛收到大學錄取通知書。在暑假期間,父親因摔斷腿回老家,母親也回老家照顧,兄妹二人只能靠小張打暑期工生活。但由于打不到工,案發時兄妹二人已經幾天沒吃飯,便實施了盜竊。案發后,贓款已退還,被害人也均表示諒解。小張所在學校也反映他在校期間表現良好。
獲得救助 兄妹順利入學
檢察機關經研究,依法對小張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同時又通過“聯盟”聯動團市委、教育局,成立由檢察官、司法社工、學校等共同組成的幫教小組,制定幫教方案。
開展幫教工作:一方面與小張定期聯系,通過舉辦“青春成長法護航”法治培訓班,組織參觀法治教育基地、旁聽刑事案件庭審、開展心理輔導、上專題法制課、組織軍訓等,開展全方位的教育幫扶。另一方面鑒于小張家境確實困難,聯盟還幫其取得助學貸款,解決了他的生存問題。最終,小張得以順利赴大學報到。同時,由于小張妹妹案發時只有11歲,幫教小組也專門為其建立了未成年人幫扶檔案,開展幫扶工作。2019年,小張妹妹順利升入中學學習。
借助“聯盟” 挽救歧途少年
據介紹,2018年,石獅市檢察院聯合團市委等12家未成年人保護職能部門共同組建“未成年人保護聯盟”,出臺未成年人保護十項措施,共同構建未成年人保護體系,開展未成年人權益維護和犯罪預防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本案中,檢察機關借助“聯盟”對涉案未成年人進行了社會調查、幫教、救助等一系列工作,及時挽救了一名因生活困難而走上歧途的未成年人。(記者詹偉志 通訊員胡曉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