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泉州出臺的《關于改進人才服務、促進人才發展的若干措施》明確提出“統籌公共服務資源保障”。為進一步優化人才子女入學政策,完善高層次人才子女來泉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的優惠政策,營造“近者悅遠者來”的人才生態,近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聯合發布《關于泉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有關規定的通知》,經確認并在任期內的泉州市第一至第七層次人才子女,可享受入學和轉學政策優待。
入學政策待遇
學前教育階段:市級認定的第一、第二層次人才,其子女可按個人意愿選擇在全市范圍內的優質公辦幼兒園就讀。第三、第四層次人才,可安排其子女到人才居住地或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優質公辦幼兒園就讀。第五、第六、第七層次人才,其子女由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妥善安排到條件較好的公辦幼兒園就讀。
義務教育階段:市級認定的第一、第二、第三層次人才,其子女可按個人意愿選擇在全市范圍內的義務教育階段優質公辦學校就讀。第四、第五層次人才,可安排其子女到人才居住地或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優質公辦學校就讀。第六、第七層次人才,其子女由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妥善安排到條件較好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
高中教育階段:高層次人才子女在泉參加中考、中招,按第一至第三層次人才,分別給予15分、10分、5分的加分照顧。
轉學政策待遇
根據《通知》,部分高層次人才因特殊情況中途申請轉學的,按《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執行。其中,申請轉入泉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可參照義務教育階段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政策執行,在落實消除大班額規劃的情況下,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協調解決。
申請轉入泉州高中學校,第一層次人才子女可按本人意愿,在全市范圍內選擇公辦學校就讀,由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安排;第二層次人才子女,按照“同級互轉”的原則,可在全市范圍內公辦學校自主選擇,由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安排;第三、四層次人才子女,按照“同級互轉”的原則,可以申請到人才居住地或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屬公辦學校就讀,由居住地或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安排;第五、六、七層次人才子女,按照“同級互轉”的原則,由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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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
入學轉學申請時間與辦理流程
▲入學申請時間 小學:6月1日—6月30日,中學:5月10日—6月10日。
▲轉學申請時間 根據相關文件要求,轉學申請應在學期結束前或新學期開學后一個月內辦理,起始年級上學期以及畢業年級下學期一般不辦理轉學手續。
▲中考加分申請 按當年招生文件規定的時間辦理。
▲辦理流程 按規定時間及時登錄泉州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大廳,根據《泉州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系統子女入學操作手冊(申報用戶)》,填寫《泉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轉)學申請表》并上傳相關佐證材料進行網上申報。辦理中考加分申請的請填寫《“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攜帶相關佐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至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家和引智工作科。(泉州市豐澤區東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樓B棟902室,聯系電話22112397)
▲服務專窗 泉州市教育局,中教科聯系電話:22782219,初幼教科聯系電話:28229298。泉州市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地址:泉州市豐澤區東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樓B棟913室,聯系電話:28133880。(記者 吳宗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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